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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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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环境

来源:中国贸易报  

    缅甸拟依据地区发展程度确定投资免税政策

    缅甸投资委员会日前发布消息称,目前正在修订的缅甸投资法草案将依据政府所划分的区域来确定投资者所享有的免税年限。

    缅甸投资委员会秘书长吴昂耐乌表示,此举是为了促进缅甸各省邦实现区域协调均衡发展和吸引更多投资。欠发达地区将被划分为第一区,投资者在该区域投资可自盈利年起享有7年免税权;较发达地区为第二区,投资者可自盈利年起享有5年免税权;发达地区为第三区,投资者可自盈利年起享有3年免税权。据悉,缅甸投资委员会将严格按照各省邦发展状况划分区域,并会不定期进行调整,且投资者在委员会规定的经济领域内投资才能享有免税权。

    据悉,新的缅甸投资法预计于今年内正式出台。

    巴基斯坦财政部部长伊沙克·达尔近日宣布,巴新财年对房地产业税收政策进行重大改革。据了解,新税收政策拟对二手房交易(购买未满5年,价值300万卢比以上)征收10%所得税,同时将财产出让预扣税由0.5%提高至1%(针对纳税申报人)或2%(针对非纳税申报人),购买预扣税由1%提高至2%(针对纳税申报人)或4%(针对非纳税申报人)。分析人士称,新的税收政策将大大提高房地产交易成本。一方面,出让及购置预扣税的提高,将使房地产交易成本提高约1倍;另一方面,新政策提高了对房地产估值的要求,加大了房地产交易的复杂性。

    但新政策的实施将面临一些问题:一是巴房地产登记机制落后,部分地区缺少健全的房地产记录;二是巴房地产估值依赖地区执行专员,使得部分城市如卡拉奇等的房地产估值远低于市场真实水平,新政策对该地区影响较小;三是房地产重新估值进展缓慢,目前仅拉合尔等少数城市启动。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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