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西安建成西部国际商法服务中心
来源:中国贸易报
■陕西省贸促会副会长 武静元
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出访哈萨克斯坦期间,提出了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构想,得到了沿线各国的积极响应。这一战略的提出,为陕西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深度推进向西开放战略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陕西省委、省政府紧紧围绕国家战略,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西安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大力推动向西开放,不断加强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务实合作。
随着经贸交往的日趋频繁,陕西省企业的国际商事法律行为越来越多,经贸纠纷和经贸摩擦、争议解决机制、“走出去”的风险防控日益成为企业的关注热点。从实践来看,迫切需要搭建为企业提供高效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的平台。把西安建设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中国西部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体系。打造以公共法律服务为主、市场法律服务为辅的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体系。其一,建立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统筹协调机制。成立司法、法制、知识产权等部门,商协会、律师协会等机构分工合作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重点工作统筹、涉法工作协调,共同推进国际商事法律体系建设。其二,健全商事法律服务机构。不断规范、完善现有法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其基础性作用。同时,根据企业需求,组建商事法律服务中心、经贸摩擦预警中心等专门的国际法律服务机构,搭建集法律咨询、资讯、培训及国际经贸规则、国别法律政策解读等为一体的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其三,鼓励仲裁、调解、商协会、律所等各类机构共同参与。要吸引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等具有国际化服务水平的仲裁、调解机构在西安设立分支机构,加强法院、相关部门、专业机构联系,逐步建立完善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体系,为西部省份对外合作创造良好条件。
二是加强商事法律服务的国际合作。一方面要加大与国际机构的交流与合作。通过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已经建立的多双边合作机制,充分利用上海合作组织等区域合作机制,设立法律议题专门委员会,逐步建立法律合作机制,加强与相关法律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开展经贸法律研讨等交流活动。另一方面要开展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别法律研究。联合境内外商协会组织,发挥陕西省西北政法大学等法律院校、科研院所及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的优势,开展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贸易投资法律环境及风险研究。结合陕西省向西开放的实际,重点收集、整理中亚、南亚及中东欧等国家的法律法规、营商环境、产业结构等信息,发布国别经贸法律服务指南和风险防范报告,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保驾护航。
三是打造熟悉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的专业人才队伍。长期以来,陕西经济外向度不高,国际商事法律专业人才短缺。要把西安建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西部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首要和关键的是涉外法律人才。通过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的形式,尽快吸引一批既具备专业法律水平,又了解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法律制度、法律文化,还熟悉国际经贸规则的复合型法律人才。积极引进高素质法律人才。通过培训、国际交流等形式制订涉外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同时,政府搭台,借力仲裁员、调解员、律师等社会专业资源,共同服务中国西部国际商事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
四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知识产权是企业竞争的核心要素,是新常态下实现创新驱动、赢得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一要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通过风险预警、宣传培训、法律顾问、维权援助等服务,帮助企业增强知识产权维权意识、合理进行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及时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二要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收集反馈、协调发布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环境等信息。此外,通过出访、参加国际性会议等方式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政府知识产权机构、国际商协会、工商会等机构加强交流与合作,逐步建立信息交流、专家互访、案例合作的渠道,及时了解国际知识产权工作动态,帮助企业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五是重点加强企业法律服务和培训工作。服务企业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的重中之重。建立涉外企业联络机制,及时了解企业的呼声和诉求,有效帮助企业防范和应对国外法律风险。通过走访、座谈、调研等形式加大法律宣传,充分实现法律服务与企业需求快速对接。同时,要加大对企业的国际商事法律培训。通过国际经贸和商事规则、境外投资法律风险防控、经贸摩擦应对、国别经贸法律法规、自由贸易区法律法规、知识产权保护等各类专题培训,从风险预判、风险防范、风险化解等不同阶段,不断提升企业自身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