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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3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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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在美胜诉的“规则警示”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何勇海

    阿里巴巴集团6月23日宣布: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驳回针对阿里巴巴的一项集体诉讼。法院认定,阿里巴巴的信息披露“准确而充分坦诚”,原告未能证明阿里巴巴曾作出虚假陈述,亦未能证明阿里巴巴曾有意欺瞒投资者,从而裁定驳回该起诉讼。阿里巴巴对这一裁决表示欢迎。

    阿里在美遭遇了怎样的集体诉讼?原来,有两家在2014年9月19日至2015年1月29日期间购买了阿里巴巴美国存托股票或者股票期权的投资者,认为阿里隐瞒了一起监管信息——2014年7月16日,国家工商总局在浙江召开了阿里巴巴行政指导座谈会。而阿里在公开募股时没有披露这一信息,原告因此认为,阿里刻意隐瞒了这一“行政程序”,涉嫌违反美国证券交易法,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实际上,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召开阿里巴巴行政指导座谈会,只是监管部门的非正式管理行为,是主动作为、服务企业的表现,目的在于帮助企业提高运营管理水平,预防或避免发生违法行为,即使存在某些问题,也只是通过这种方式鼓励企业自查。这种行政指导,根本不具有强制性。中国国家工商总局也并未就该次会议,发布任何正式结果,亦没有要求阿里以任何方式,在任何指定期限内解决任何问题。可见,在美起诉阿里的投资者,在不懂中国监管规则的情况下,就抡起“法律大棒”胡乱挥舞,终究败诉。

    如今,这场持续长达一年半的官司,终于尘埃落定。这不仅让阿里松了一口气,也让关注此事的国人与国内行业松了一口气。这场“莫须有”的官司,警示外国投资者,不管是在中国境内,还是在境外投资中国企业,都要了解中国相关部门的监管环境,掌握中国相关部门的监管规则。如今,中国仍然是外国投资者的热土,在海外上市的中国企业,仍是外国投资者追捧的对象,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否则可能闹出不必要的国际笑话。

    这里,要警示走向海外的中国企业,要充分意识到,中国市场在某些时候,可能还是人情市场、行政力量呵护下的市场;而国际市场则是一个充分讲究法律与规则的市场,稍有不慎,就可能面临诉讼风险。据说美国企业较热衷于诉讼,因这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非正常竞争方法,其成本并不高,即便败诉,也可能因为诉讼过程漫长将他国企业拖垮,若胜诉,更能借机将他国企业赶出美国市场。在国际市场上,我们推崇的那些特殊规则不起作用。时时刻刻处处做好自己,才能避免对簿公堂。

    所幸的是,美国法院最终判决阿里在信息披露方面“准确而坦诚”。据报道,2014年,全国工商系统共开展了一万余次行政指导。据说任何一家规模型企业,都会频繁地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虽然行政指导这一次没有导致阿里败诉,但并不能保证中国企业在海外不会再次因此惹上麻烦。走向海外的中国企业,都要像阿里那样,做到“准确而坦诚”地披露信息。可参考阿里这起官司,是中国企业走向海外可参考的活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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