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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2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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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津粤闽自贸区海关将实现改革“一体化”发展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海关总署8日在上海举办自贸试验区海关协作会。会上,上海、天津、广东、福建四地自贸试验区海关建立协作机制,将通过多方面合作,实现四地自贸试验区海关改革“一体化”发展,更好地发挥自贸试验区的“试验田”作用。

    目前,上海自贸试验区运行已近3年,广东、天津和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也满1年。以上海为首的4个自贸试验区已经有25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在全国复制推广,在促进贸易便利、降低企业成本方面得到各方肯定。

    比如,上海海关在自贸试验区实施“自动审放、重点复核”监管制度,企业申报自动验放率达到70%以上,进、出口平均通关时间分别较自贸试验区外减少41.3%和36.8%;福州、厦门海关简化《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项下原产地单证提交手续,节约企业8%通关成本;广州海关推进“粤港跨境货栈”项目建设,在香港机场、南沙保税港区间推行“两地一关锁”,实现入区货物自动快速核放;深圳海关实施出口已放行货物“先装船后改配”作业,平均每票货物可节约8个小时左右的物流通关时间。

    但同时,各地自贸试验区海关的创新制度在数和量上都存在不均衡,创新制度层次及标准不统一,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自贸试验区海关互补对照试验价值和改革成效。海关总署透露,下一步海关改革的重点是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推进制度创新,提升自贸试验区海关改革的“试验”价值和整体改革效能。

    海关总署要求各自贸区海关继续发挥基层首创性,通过建立自贸试验区海关协作机制,加强各区之间的协作联动,增强制度创新的协同性,逐步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自贸试验区海关工作新格局。    

    (姜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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