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贸促会党组要求
大力弘扬担当精神强化责任意识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贸促会各级党组织作风建设,近日,中共贸促会党组向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发出《关于在全会大力弘扬担当精神强化责任意识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提出,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是中华民族伟大精神的重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保持先进性的具体体现。弘扬担当精神、强化责任意识是贸促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与“胸怀祖国、奉献贸促、笃行担当、追求卓越”的贸促精神相辅相成。
《通知》要求,全会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践行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自觉站在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上想问题、看问题,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贸促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会党组要求,将服务党和国家发展大局、服务外经贸发展大局、推动贸促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践行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想大事、谋大事、做大事、成大事,为贸促会不断放大功能作用、加快转型升级贡献力量;要将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体现在正确履行权力上,增强履职尽责、岗位奉献、争创一流的自觉性,到矛盾最大的地方抓突破,到困难最多的地方抓协调,到任务最重的地方抓落实,敢于正视问题不回避、承担责任不推诿、直面矛盾不上交,将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作为日常工作的自觉行动,贯穿于“一言一行”;要将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体现在“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能力上,要深入基层调研,加强事前谋划,制定规划方案,务实、有序、按时、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力避“不深入调查的盲干、不精通业务的瞎干、不遵纪守法的蛮干”,勇于面对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直面挑战,迎难而上;直面工作中的缺陷与不足,打破陈规,开拓创新。
为全面落实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通知》进一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建立问责制度,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建立事后监督制度,建立促进责任担当的压力机制、倒逼机制,定期检查总结,深入查找不足,积极整改。
(茅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