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对外投资须炼“三昧真火”
来源:中国贸易报
■黄志龙
据商务部最新公布的数据,伴随着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国内投资进入低潮期,中国企业的对外投资势头强劲——上半年,我国在全球155个国家和地区进行的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达888.6亿美元,同比增长58.7%。路透社的最新统计数据也显示,上半年,中国海外并购交易额已达到1116亿美元,超过2015年全年规模1115亿美元。
然而,企业跨国并购和“走出去”热潮,并不能掩盖在此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与挑战,包括政治与法律的风险、跨国经营的专业能力和人才储备不足、国际经济政治环境的激烈动荡与变化。今年以来,国际上各种突发事件连续不断,如6月份的英国脱欧公投使得国际金融市场激烈动荡,国际资本的避险需求强烈,大多数国家都面临资本外流、汇率贬值的压力,人民币汇率也不例外。同样,土耳其的军事政变、巴黎的恐怖袭击,以及近年来一直存在的欧洲难民问题、朝鲜半岛问题以及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存在的政局不稳问题,都给中国企业“走出去”造成严峻的挑战。
不可否认,中国政府对企业“走出去”始终发挥着引领作用。目前,中国政府已与五大洲的15个国家达成了产能合作协议,统筹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使领馆等向“走出去”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和投资信息等服务。
然而,企业“走出去”能否成功,关键还在于企业自身能否实现由“走出去”向“走进去”的转变,要实现这一目标,应从以下三方面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首先,充分熟悉和了解投资目的地的市场环境,是“走进去”的前提条件。投资目的国的商务环境、法律法规、人文习俗、行业标准、环保和劳工标准等与国内完全不同,如不精通海外市场的“游戏规则”,必然会面临经营失败的风险,这方面的教训不胜枚举。
其次,充分实现人力资本等要素资源本地化,是“走进去”的主要手段。企业海外并购与投资之后扩大再生产,不仅需要充分利用境外的融资服务、原材料市场,更要用好本地人力资本,为投资国创造就业岗位,逐步构建“以属地管理人员管理属地劳务工人”的管理模式。
最后,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共同发展,是“走进去”的终极目标。履行社会责任的路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参与公益事业、改善当地民生,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当地改善基础设施、医疗、教育等方面的落后状况;二是资源利用和资源节约并举,环境保护优先。“走出去”企业通过科学规划、合理施工、有效管理等措施,实现节能减排,将企业项目对环境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作者系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高级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