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维勇战欧盟“双反”的启示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范丽敏
2012年9月至2013年7月,深陷欧盟“双反”危机的江西赛维LDK公司积极应诉,取得了预期的胜利。
关于此案,本报记者采访了中国国际投资与贸易法专家、北京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江家喜,他作为当时江西赛维的代理律师,介绍了应诉的经过。
积极应对而不任人宰割
欧盟委员会2012年9月6日发布公告,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电池、电池片以及硅片发起反倾销调查。2个月后,欧盟正式启动对华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
“这使得中国整个光伏行业风声鹤唳,每家涉案企业都岌岌可危。”江家喜说。
当时,中国光伏行业还在经受美国的“双反”调查,原本高歌猛进的光伏行业迅速进入了冰冻期。
据媒体报道,江西赛维2012年上半年出现了亏损,并且面临不断扩大的债务压力。其总负债已高达54.2亿美元,资产负债率上升至102.7%,事实上处于资不抵债的境地。
但是,中国光伏企业并没有“任人宰割”,而是积极应诉。
欧盟发出反倾销调查公告后,江家喜及其律师团队“临危受命”,成为江西赛维代理律师,赶赴江西研究调查赛维的企业情况。
2012年9月至12月,江西赛维先后提交了欧盟《抽样问卷》《反倾销调查问卷》和《反补贴调查问卷》,随后又经过了欧盟的数次实地核查。
“《调查问卷》洋洋洒洒几十页,内容包括涉案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情况、涉案产品的产量、成本,以及在所有市场的销售情况等。”江家喜告诉记者,千万不要小看这份《调查问卷》,它将决定欧盟是否征收“双反”税,以及征收什么税率。
江家喜提醒企业,《调查问卷》的问题表面看起来都非常简单,但事实上都是大有深意。他举例说,其中一个问题是涉案企业旗下包含哪些公司,生产哪些产品,如何营销。表面看起来,欧盟要求涉案企业介绍公司整体生产销售情况,事实上,这一项调查是要了解涉案产品都有哪些部门生产和销售,而不是其他无关的情况。
江家喜强调,《调查问卷》的准备和提交有时间限制,必须在37天内快递到欧盟相关部门手中。否则,欧盟就可以随意作出对中方不利的裁决。
将拳头产品排除在征税范围外
除了按照正常程序回应欧盟“双反”调查外,2012年9月17日,赛维牵头推动向中国商务部提出申诉,要求对产自欧盟的多晶硅进行“双反”调查,得到了商务部的认同。
然而,欧盟委员会还是在5月初裁披露对江西赛维开征高达55.9%的惩罚性关税,给已在破产边缘挣扎的江西赛维当头一棒。
在欧盟对中国企业开出了高额惩罚性关税后,中国商务部向欧盟表态称,“如果欧方对产品设限,中方将切实维护中国企业的利益,希望欧方慎重采取措施。”
在中方努力下,2012年6月4日,欧盟贸易委员会发布的初裁结果稍有调整,决定从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前两个月税率为11.8%,之后将升至47.6%。
这里的光伏产品,包括硅片、电池和电池组件等。
硅片是赛维当时出口欧洲的“拳头”产品,“如果对切片征收反倾销税,对于在破产边缘挣扎的赛维将是致命的打击。”江家喜说。
欧盟是全球最大的光伏产品市场,当时太阳能电池板相关产品的出口已占到中国对欧盟地区出口的很大一部分。
江家喜律师团队经过研究发现,欧盟的初裁存在问题。
江家喜告诉记者,欧盟当时计算反倾销税率时,是按照一个单位产品多少瓦来计算的。但是,硅片本身并不导电,因此也无法换算成多少瓦。只有涂上涂层,硅片才能导电,才能换算成瓦数。
“欧盟初裁犯了非常基础的错误,我们据此向欧盟提出了书面抗辩意见,指出其严重错误,要求欧盟将硅片排除在征收反倾销税之外。”江家喜说。
与此同时,中国政府、商协会仍然在不懈地努力,希望将中欧光伏争端通过谈判解决。
2013年7月,这一争端通过价格承诺达成了双赢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