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半WTO成员批准加入《贸易便利化协定》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日前,随着墨西哥、秘鲁和沙特阿拉伯先后向WTO提交了其国内通过《贸易便利化协定》的法律文件,通过该协定国内核准程序的WTO成员已达到89个,这意味着超过一半的成员已批准加入该协定,距离其生效仅一步之遥,就目前形势,《协定》有望在年内得以实施。
根据WTO规定,《贸易便利化协定》将在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走完内部批准程序后生效。迄今为止,世贸组织共有163个成员,也就是说,《贸易便利化协定》至少要被109个成员接受后才有可能生效。
《贸易便利化协定》是中国加入WTO后参与并达成的首个多边货物贸易协定。该协定于2014年11月在世贸组织总理事会特别会议上通过,中国于2015年9月成为第16个接受议定书的成员。
《贸易便利化协定》共分为3个部分、24项条款。第一部分(第1至12条)规定了各成员在贸易便利化方面的实质性义务;第二部分(第13至22条)规定了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国家在实施第一部分条款方面可享受的特殊和差别待遇;第三部分(第23至24条)规定了机构安排等内容。从实质性内容讲,主要包括要求成员公布进出口程序信息;允许贸易商在货物抵港前向海关等口岸部门提交进口文件,并在货物的税率和费用最终确定前,允许贸易商在提交保证金的情况下放行货物等;规定成员应尽可能采用风险管理和后续稽查等管理手段,加速对低风险货物的放行;对经认证的贸易商提供降低单证要求和查验比例等额外的贸易便利化措施等。
根据国际机构测算,有效实施《协定》将使发达国家贸易成本降低10%,发展中国家成本降低13%至15.5%。《协定》实施最高可使发展中国家出口每年增长9.9%(约5690亿美元),发达国家增长4.5%(4750亿美元),带动全球GDP增长9600亿美元,增加2100万个就业岗位。
对我国而言,《协定》实施将加速货物的放行和流动、提高贸易效率、降低贸易成本,对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改善主要出口成员贸易便利化环境,减少产品进出口障碍并营造便捷的通关环境,推动我国外贸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杜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