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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3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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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促会召开印尼对华玻璃原料反倾销应诉协调会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记者  姜业宏)8月26日,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召开印尼对华玻璃原料产品反倾销案件应诉协调会,商务部贸易救济局,贸促会法律事务部、企业权益保护中心,中伦律师事务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及多家应诉企业代表参会,就如何应对印尼此次对华玻璃原料产品反倾销案件建言献策。

    商务部贸易救济局出口三处商务二秘陈浩系统介绍了企业应诉反倾销案件的各阶段工作内容和注意事项。陈浩根据以往反倾销案件总结指出,反倾销应诉固然是一项技术性要求高、费时费力的工作,但如果企业不应诉,就不得不面对惩罚性关税,甚至被排挤出当地市场的结果,很多案件显示,企业抱团应诉很可能取得有利的结果。

    陈浩说,目前,国内已经形成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业“四体联动”应对反倾销的机制,这可以很好地引领企业维护自身权益。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争取申请方撤诉、价格承诺、申请政府向WTO上诉等多种途径获得利益保护。政府也会积极与印尼调查机关展开交涉,为企业保驾护航,因此,鼓励相关企业在贸促会的统一协调下积极应诉。

    会上,有企业负责人提出,国内企业的生产技术已经达到先进水平,加之价格合理,在国际市场很有竞争力,此次反倾销很可能是申请方企业为了提防中企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之举。

    与会企业负责人都表示,贸促会组织此次应诉工作及时、专业,一改行业以往松散、无力的局面。

    也有企业表达了自己的担忧。“虽然我们出口涉案产品的金额不大,但如果申请方通过此案成功将中国企业排挤出印尼市场,下一步很可能根据此次经验,阻碍其他类似产品的出口。”

    会上,多位长期从事反倾销事务的律师就企业如何应对印尼反倾销案件提出详细的建议。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雷颂提醒应诉企业,印尼对“合作企业”往往会给予很好的结果,但同时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详细程度要求非常高,企业需做好充分准备。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则提出,此案中印尼认定的涉案产品税号及产品描述存在多种可能性,或许会为案件的应诉和执行留下空间。

    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超总结说,贸促会举办此次协调会,旨在为企业应对贸易摩擦搭台。下一步,法律部将继续本着服务企业、服务政府的宗旨,深入开展法律合作和行业游说,为政企间的沟通协调作出努力,反映企业声音,寻求解决之道,也希望企业坚定信心,共同做好应诉工作。

    根据商务部网站公告信息,8月8日,印尼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其国内产业申请,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玻璃原料发起反倾销调查。据悉,这是世界各国对华反倾销案件中首次涉及如此具体、小品类的产品,印尼作为部分应诉企业的最大出口国,一旦开征高额反倾销税,可能对中国企业带来重大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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