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汽车轮胎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报
8月29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华卡车和公共汽车轮胎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
初步裁定强制应诉方浦林成山(山东)轮胎有限公司及其他具有单独税率地位的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20.87%,包括另一强制应诉方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涉案企业适用22.57%的中国普遍临时反倾销税率。
与此同时,美国商务部初步裁定本案全部涉案出口商均存在为规避可能作出的反倾销肯定性裁定结果而大量出口涉案产品的紧急情况。因此,上述初裁裁定的临时反倾销措施将追溯适用至本案公布于美国联邦公报之日前90日内出口至美国的涉案产品,并由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署予以追溯执行。
美国商务部预计延期至2017年1月17日发布本案反倾销终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