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15)》发布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记者 范丽敏)9月26日,在中国贸促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发布了《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15)》(以下简称《报告》)。这是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自2014年决定开展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系列研究项目后发布的第二次年度报告,也是国内唯一专门针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发展所作的年度总结。
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在发布会上介绍说,当前,我国正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过渡,着力推进“一带一路”倡议,这给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创造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机遇。但也应当认识到,国际商事仲裁是一个全球化的市场,国际上主要商事仲裁机构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和国际相比仍有差距,也面临很大的挑战。
王承杰表示,本次年度报告主要有以下4个亮点:
一是增加了关于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理论研究进展情况的总结,介绍了中国涉外仲裁研究和域外国际商事仲裁研究的动态和主要成果。
二是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实践观察部分,较为系统地对贸仲委与国外的主要仲裁机构进行相关数据的比较,分析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实践的特点,并评述了贸仲委制定的《证据指引》。
三是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08—2015年涉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81篇裁决书为研究素材,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实体法适用进行了专章研究,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公约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中适用的经验与问题,对仲裁实务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
四是报告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情况的研究,由主管全国涉外仲裁司法审查与监督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的法官牵头完成,具有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