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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9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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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仲裁体系服务“一带一路”

来源:中国贸易报  

    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交往中,如何解决涉外纠纷?中国仲裁业界在“一带一路”建设的背景下如何补齐人才短板,又该如何抓住发展机遇?2016中国仲裁周给出了答案。

    发挥地缘优势

    9月25日,2016中国仲裁周福州会场举行了“一带一路”经贸仲裁与律师实务研讨会。福建省贸促会巡视员吴开文指出:“福建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具有独特的地缘和发展优势,长期以来,福建省贸促会致力于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为本省涉外仲裁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吴开文说,福建省已经拥有3家功能定位不同的涉台及涉外仲裁机构,分别是主要受理涉台民商事(包括海事)合同和财产性权益纠纷的海峡两岸仲裁中心、主要受理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经济贸易争议案件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福建分会,以及主要受理海事争议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福建分会。

    “在一个省聚集这么多一流的涉台及涉外经贸仲裁机构,这在全国是不多见的。”吴开文表示,福建应充分利用本省一流仲裁机构集聚、结构合理的优势,努力将福建打造成为海峡两岸主要的经贸仲裁中心、海上丝绸之路沿线重要的经贸仲裁中心。

    福建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于宁杰说,仲裁在商业交易,特别是国际商业交易及其争议解决中的位置日趋重要,律师也越来越多地接触仲裁业务。在“一带一路”建设及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的背景下,涉外经贸合作的增长是大势所趋,加强律师职业共同体在仲裁方面的专业技能具有重要意义。

    补齐人才短板

    9月26日,“一带一路”与仲裁纠纷解决机制论坛活动在北京举行。会上,来自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律师协会、中央财经大学、四方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众多机构的律师、专家学者、企业负责人,围绕我国仲裁与国际仲裁的主要区别、“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境外投资争议的类型等主题展开了深入研讨。

    长期以来,中国涉外律师严重缺乏,亟须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积极行动,培养高端涉外律师人才,开拓涉外法律服务业务。

    中国仲裁周组委会也深刻地认识到我国仲裁界应主动配合“依法治国”战略,适应“一带一路”建设,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做好人才储备,并于近日在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暨南大学等高校举办了一系列国际商事仲裁讲座或报告,促进仲裁法学教育,培养国际一流仲裁人才。

    完善体系建设

    9月25日,在2016中国仲裁周国际商事仲裁系列讲座上,贸仲委副秘书长李虎指出:“进一步完善我国仲裁制度,以更好地服务于国际化大局,把中国打造成国际仲裁中心,是一个宏伟的目标,需要立法、司法、行政、仲裁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共同支持。”

    李虎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立法机关需要关注国际仲裁机构立法,以联合国示范法为参照,坚持国际法本土化的原则,进行本国仲裁立法。

    “此外,法院应当为仲裁机构提供支持,发挥司法监督作用。”李虎提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为《纽约公约》成员国,国家间仲裁标准差距过大,会导致一系列不可避免的问题。法院间应加强交流沟通,推进《纽约公约》的适用。如我国在2015年7月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虽然只是宣示性文件,但体现了对“一带一路”法制建设的高度重视。

    “仲裁机构需要不断完善自身。”李虎说,“一带一路”沿线很多国家法律尚不健全,加之政治风险错综复杂,加剧了法律的不稳定性,其在法律完善和争议解决方面的问题都亟待解决。“一个好的趋势是,国际上的仲裁机构普遍都在修订仲裁规则,完善仲裁实践,以期吸引‘一带一路’背景下的仲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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