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鼓励基金机构支持中欧班列建设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中欧班列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我国将发挥各类投融资基金作用,鼓励境内基金机构“走出去”,以股权投资、债务融资等方式支持中欧班列建设。
此次印发的《规划》明确,我国将加快推进中欧班列健康有序发展,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运量稳定、便捷高效、安全畅通的中欧班列综合服务体系。实现中欧铁路运输通道基本完善,中欧班列枢纽节点基本建成,货运集聚效应初显;中欧班列年开行5000列左右,回程班列运量明显提高,国际邮件业务常态化开展;方便快捷、安全高效、绿色环保的全程物流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品牌影响力大幅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单一窗口”模式基本实现全线覆盖。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国将在遵循多边程序和市场化规则的基础上,利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金融投资机构,在规定业务范围内支持中欧铁路通道和节点建设,支持重大动植物疾病疫情防控与交流合作。发挥各类投融资基金作用,鼓励境内基金机构“走出去”,以股权投资、债务融资等方式支持中欧班列建设。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中欧铁路通道国内段建设的支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鼓励铁路、地方、企业共同出资建设,共享投资收益。
(毛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