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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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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调解制度 提升治理能力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范丽敏  姜业宏

    “以和为贵,和合共赢”是调解文化的根基,也是东方文明的智慧。

    10月20日第四届国际调解研讨会在京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中国贸促会会长姜增伟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来自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意大利、新加坡、印度、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专家、企业代表等35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调解在中国具有天然的生长土壤,植根于中华民族的精神世界。与会人士一致认为,在中国和谐文化之下形成的社会治理之道,特别是调解制度独放异彩,被世界许多国家学习和推进。当前,调解在中国正面临着最好的发展机遇,应以大数据、“互联网+”等方式推动调解工作创新发展。

    调解蕴含中国传统文化精髓

    周强指出,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调解在促进纠纷解决和权利救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所谓调解,是国际上通行的重要纠纷解决方式,旨在激烈的纷争和对抗中寻找共同点,巧妙的化解分歧,达成各方满意的结果。目前,世界上已有50多个国家制定了商事调解的法律法规或商事调解规则,成立了调解机构或调解服务机构,正在积极推进商事调解的发展。

    调解在中国也有两千多年的发展历史。周强说,长期以来,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推进调解工作发展,3000多个基层法院指导着80万个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工作,每年化解纠纷1000多万件。法院对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涵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商事调解等各个方面,并通过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法律上的约束力与执行力。各地法院大力加强法院调解,普遍建立诉讼服务中心,促进诉调对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特邀调解制度。

    随着当今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国际经贸纠纷也呈逐年上升趋势。姜增伟表示,在建设开放型、包容型的世界经济进程中,推广调解等协商性纠纷解决机制在国际经贸活动中的应用,有利于节约各国司法资源、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多双边经贸关系和谐发展,实现共同的目标。

    “调解在中国具有天然的生长土壤,它所体现的‘和合’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植根于中华文化的世界,深深融入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姜增伟指出,在中国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调解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手段,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已成为中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大数据、“互联网+”创新调解工作

    长期以来,中国积极参与调解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姜增伟说,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与许多国家的调解组织长期保持友好往来,全面开展业务合作,在世界上倡导调解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加强调解法学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推进亚洲调解协会成员之间以及协会与世界上其他调解组织间的交流合作,扩大调解作为非对抗性争议解决手段在防范纠纷、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加强合作方面的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就推进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周强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研究探索调解工作新的理念,要深入分析研究调解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推进调解理论和实践创新;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要推动构建更为成熟完善的现代调解制度,统筹协调各种争端解决方式;三是不断提升调解实效,要充分运用人文关怀、情感教化的传统调解手段,积极探索现代科技手段在调解工作中的应用,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使调解工作更加符合时代要求和实践需要。

    当前,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在引发新一轮的产业变革。姜增伟认为,我们要顺应信息科技时代发展潮流,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打造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纠纷解决平台,实现纠纷解决及时化、便利化、数据化,推动传统纠纷解决方式的升级换代。

    据悉,本次会议是亚洲调解协会举办的第四届国际调解研讨会。亚洲调解协会于2007年在新加坡成立,致力于加强调解在亚洲各国之间的合作与联系,推动调解在亚洲乃至全球的应用发展,目前共有13个会员机构。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于2015年4月当选为亚洲调解协会主席并负责主办本次国际调解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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