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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调查官:法官的翻译和参谋
来源:中国贸易报
在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实践中,由于复杂的技术事实难以认定,很多案件审理时间可能达到一年、两年甚至三年。为此,我国借鉴日本、韩国、我国台湾地区在知识产权法院专设技术调查官的成熟经验,探索任命技术调查官为法官的技术助手,以提升技术类案件审理的公正与高效。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赵明以一起化学领域发明专利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件为例,解读了技术调查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作用。
“办案法官初读专利文件时,就被‘烷基硫醚’‘丙烯酸烷基酯’‘氮氧化物’等一系列化合物名称搞晕了,对这些化合物的特性以及相互作用关系也无法理解。”赵明回忆,在庭前会议中,技术调查官彭晓琦向合议庭详细介绍了涉案申请和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和相关背景知识,并归纳了该案的争议焦点。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引导双方当事人就上述焦点问题充分陈述了技术观点。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在技术调查官对技术事实完整把握、准确定性的基础上,迅速做出了法律判断。“技术调查官的参与极大地提高了技术类案件的审理质量和审理效率,推动了技术类案件的审理进度。”
彭晓琦认为,以上述案件为例,技术调查官的工作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
一是把专业的技术术语翻译成合议庭能听得懂的语言。包括向合议庭介绍“烷基硫醚”“丙烯酸烷基酯”“氮氧化物”都是一些什么物质,它们在燃气添味剂中所起的作用是什么,并向合议庭解释本案涉及到的化学聚合反应的原理,以及阻聚剂的工作原理。
二是协助合议庭理解案件所涉及的技术方案的内容,为合议庭解读专利申请人为什么要做出一种新的燃气添味剂,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和现有技术有哪些不同,新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取得了哪些更好的技术效果。
三是为合议庭梳理本案的技术焦点问题,并提供调查建议。即丙烯酸烷基酯是否可单独作为燃气添味剂的添味成分;本领域技术人员对现有技术中的添味剂进行改造时要考虑哪些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