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澜湄合作贸促大有可为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特约评论员 刘英奎
澜湄合作机制是中国与东南亚五国实施的区域性可持续开发和互惠务实对话合作机制,也是促进区域发展与繁荣的中国方案。中国贸促会作为最大的贸易投资促进机构,应发挥贸促系统资源优势,找准着力点,上下联动,合力打造云南对外开放新高地和区域性经贸新中心,开辟贸促系统放大职能新天地。办好论坛与展会
会展是贸促系统的传统优势。利用贸促系统四位一体的体制优势以及国际资源优势,云南贸促会可借力贸促总会、国际商会,把澜湄合作主题论坛共同打造成非官方、定期、定址的国际品牌论坛,并在云南贸促会常设论坛秘书处办公室,为澜湄合作搭建交流平台,促进中国与澜湄区域国家“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联通和民心相通”。
今年3月,由中国贸促会主办的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合作展获得了良好反响。笔者认为,可考虑将此展办成每年一度的常设国际展会,以互联互通、产能合作、跨境经济合作、水资源合作、农业与减贫合作、人文交流为主题,展示我国与澜湄五国合作成果,推动澜湄合作深入发展,并助力云南发展会展经济,打造区域性国际会展中心。
建设经贸产业园
当前,随着澜湄国家经贸合作的推进,在云南与越、老、缅三国陆地接壤地区建立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沿边自贸区,与泰、柬毗邻国家合作建立境外产业园,将有助于开展跨境贸易与双向投资。贸促系统拥有与国外工商界联系密切的优势,可在园区规划、对外招商推介等方面积极出谋划策,帮助吸引外国企业及国内企业入驻园区。
贸促机构通过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国际贸易中心等国际机构合作,结合国内产业转型升级,与湄公河五国建立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协同机制,选择切合区域内国家产业发展需求的钢铁、有色、建材、铁路、电力、化工、轻纺、汽车、通信、工程机械等行业扩大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促进国内企业对外投资,推动中国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提升区域内国家工业化水平,促进各国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物流链。
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推动国家有关部委加强与澜湄国家在海关政策上的协调,争取早日实现区域“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信息互换”,商检、质检部门相互认可,并尝试实行“两国一边”的边防政策,充分实现境通关便利化。同时,充分利用沿边优势和广阔的澜湄五国市场,特别是充分借助老挝、缅甸两个最不发达国家原产地规则的优惠关税待遇,积极发展双边、多边对外投资、贸易,推动云南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迈上新台阶。
积极贯彻西部大开发战略,落实“一带一路”建设战略”和沿边开发开放战略,帮助澜湄区域率先对接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提升区域竞争力,助力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经济贸易文化辐射中心。
加强区域互联互通
支持云南全省申请人民币国际化试点地区,扩大与湄公河国家贸易和投资本币结算,完善跨境人民币清算安排,促进对湄公河国家货币区域挂牌或直接交易,提高澜湄次区域贸易规模和水平,加快推动澜湄区域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助力昆明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
积极向国家建言献策,加快云南与越南、老挝、泰国、柬埔寨、缅甸等五国的泛亚铁路、泛亚公路、泛亚水航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打通陆上连接印度洋的战略通道,推进孟中印缅、中老泰、中越等国际运输通道建设,把云南建设成为“一带一路”建设中连接交汇战略支点,加快澜湄区域一体化进程。
此外,整合全国贸促系统商事法律、研究、信息、媒体、知识产权服务等资源,合作成立澜湄合作研究院,全方位服务云南,加快促进全球高端要素流入,合力构建云南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打造经济贸易发展新高地,促进经济社会提质增效,实现弯道超车、跨越式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贸促会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