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31日前暂停从朝鲜进口煤炭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12月9日,我国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2016年第75号公告称,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21号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暂停进口朝鲜原产煤炭。对于公告执行之日前已发运、已运抵我口岸的货物,可予以放行。本公告自2016年12月1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此前11月30日,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涉朝鲜的第2321号决议,对朝鲜实施新制裁:决议要求设定朝鲜煤炭出口上限为每年不超过4.009亿美元或750万吨,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决议还禁止朝鲜出口铜、镍、银和锌等金属,这些商品每年能给朝鲜额外带来1亿美元的收入。
(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