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欧美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
中国正式启动世贸诉讼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毛雯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12月12日表示,中国就美国、欧盟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先后提出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正式启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起诉美欧继续沿用反倾销“替代国”做法。有业内人士指出,这是中国首次就世贸组织成员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提出诉讼,表明中国对“替代国”这一事件上的强硬态度。
商务部上述发言人表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允许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使用“替代国”做法,但明确要求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15年后,即今年12月11日终止,这是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必须履行的国际义务。中方此前已在多双边场合与相关世贸组织成员认真沟通,敦促其善意履行义务,按期终止反倾销“替代国”做法。但令人遗憾的是,美国、欧盟迄今没有履行这一义务。
世贸诉讼合情、合理、合法
资料显示,所谓“替代国”,是指针对来自于非市场经济体的商品,在确定正常价值时,不使用其出口国商品的实际成本,而选择一个市场经济第三国或进口国的同类相似商品价格,作为计算正常价值的方法,被采用的市场经济第三国通常称为“替代国”。有分析表示,按“替代国”价格计算对华反倾销税率是一种人为加重中国企业负担的方式,对中国相关行业出口和就业造成了严重影响。
近段时间,美国商务部就曾终裁中国产大型洗衣机存在倾销行为。12月12日,美国还明确将按照“替代国”做法,对上述产品征收52%的反倾销税率。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表示,美国、欧盟是中国重要的贸易伙伴,但同时,他们也是对中国采取反倾销措施最多的世贸组织成员,“替代国”做法让美欧挂钩对华反倾销税率,试图通过加重中国出口产品的税收负担,达到贸易保护的目的,“此前中国针对此事曾多次与欧美交涉,在交涉无果后,只能采取‘先礼后兵’方式,维护中国的合法权益。”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强调,世贸诉讼是世贸组织成员以规则为基础、解决贸易纠纷的通常做法。中方提起世贸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国际贸易规则的严肃性,合情、合理、合法。
白明指出,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是一种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也是世贸组织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此机制下裁决的结果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如果相关国家不遵守裁决结果,一般可采取提供补偿作为替代办法,“如果违反协议一方也拒绝提供补偿,还可以通过报复和交叉报复的程序,对不遵守裁决一方实施贸易报复措施,即受损害的国家得到争端解决机构的授权后,可以针对违反协议的成员暂停实施贸易减让或履行义务。”
入世贡献可圈、可点、可赞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15年来,成绩斐然,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这一观点得到了很多国际人士的认同。美欧日等少数世贸组织成员拒不履行议定书应有义务是“逆全球化”之举,违反了世贸组织规定,也损害了国际法治精神,与其一贯标榜的契约精神背道而驰。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15年来的经济发展是一个激动人心的故事。”美国智库布鲁金斯学会高级研究员巴里·博思沃斯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美欧日不愿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是民粹主义政治促成的结果,违背了这些国家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所作的承诺,更不应以之为借口称中国违反世贸组织规则而对中国征收惩罚性关税。
15年来,中国不仅实现了自身经济、贸易体量的双增长,也成为全球经济稳定的“压舱石”。瑞典《今日工业报》日前刊文呼吁欧盟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报道称,尽管部分机构警告,一旦欧盟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将导致350万就业岗位消失,但更应引起注意的是,削减现有贸易壁垒可以使工业界从廉价商品中获益。预计届时欧洲从中国进口总量将提升17%至20%,相关产品价格可以下降1/5,这将惠及那些从中国进口零部件和原材料的欧洲本土生产商。
瑞典伦德大学学者萨达特·布莱特尼认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始终积极履行自身责任,根据世贸组织相关规定深化改革,仅仅以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为例,中国的进步有目共睹,欧盟拒绝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行为“无理而苍白”。
日本丸红株式会社市场业务部中国组负责人成玉麟认为,中国通过近40年的改革开放,逐渐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取得的成绩世界公认。就连世界银行在其网页的中国概况描述栏中也陈述道,中国已从中央计划经济体转向了市场经济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