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布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时间表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为支持非洲象保护,国务院日前发出《关于有序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的通知》,要求分期分批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
据国家林业局介绍,我国现有象牙定点加工企业34家、象牙定点销售场所143处。
按照《通知》要求,我国将于3月31日前先行停业10至15家象牙定点加工企业和50至60处象牙定点销售场所;其余象牙定点加工、销售单位到12月31日须全部停业。上述单位按要求停止相关象牙及制品加工销售活动后,还应当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相应的经营内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不再受理经营范围涉及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的企业设立或变更登记。
国家林业局表示,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后,文化部门将抢救性记录和保留技艺资料。
国家林业局称,在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的同时,中国林业、公安、海关、工商等各有关部门还将继续严格管理单位和个人合法收藏的象牙制品,加强执法协调,加大对违法加工销售、运输、走私象牙及制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查缉、摧毁非法加工窝点,阻断非法交易链条;还将更广泛开展保护宣传和公众教育,大力倡导生态文明理念,引导公众自觉抵制象牙及制品非法交易行为,营造“共同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自2010年以来,全球盗猎非洲象、走私象牙等现象快速上升,最高时被盗猎非洲象数量达到每年约3万头,严重威胁其种群安全。国家林业局介绍,针对上述情况,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严厉打击走私和非法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现象,先后多次实施专项执法行动,并与数十个国家和国际组织3次联合开展打击象牙等野生动植物走私活动的“眼镜蛇行动”,查获多起走私象牙案件,有力遏制了走私犯罪势头。
同时,我国还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并专门赴非洲对中资企业和华人代表宣介保护政策和措施,告诫公众避免介入和自觉抵制象牙等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调整象牙管控政策,并于2016年3月发布了为期三年暂停进口象牙及制品措施,促使非法携带象牙及制品入境现象明显下降。
国家林业局表示,本次我国开始有序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旨在进一步打击象牙等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为维护全球生态健康发挥更大的作用。
(章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