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振华在 2016绿碳发展峰会暨颁奖活动上的主旨演讲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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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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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016年)是全球气候治理进程当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11月4日《巴黎协定》正式生效,11月7日到18日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第22次缔约国大会,也可称为马拉喀什气候大会。上述会议期间举行了《巴黎协定》第一次缔约大会,准备在2017年或2018年复会。在这个过程中,要加紧进行谈判和磋商,最后落实《巴黎协定》,要形成一系列的制度和细则。我们在此祝贺缔约国大会能够早日复会,也期待着《巴黎协定》的最后落实。
《马拉喀什气候与可持续发展行动宣言》的发布再次向国际社会传递了向绿色低碳转型的积极信号。这次会议恰逢美国政府换届,因此,在会议期间大家都有忧虑,一方面是美国新一届政府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是不是会发生变化;另一方面《巴黎协定》到底能不能落实,能不能顺利进行下去的疑虑。现在大家将关心的目标转向了中国,关心中国能不能坚持自己的自主贡献的决定,从而推动整个进程。在达成《巴黎协定》、《巴黎协定》生效的过程中,中美发挥了领导作用,所以现在美国存在不确定性时,中国的行动,引起大家的高度关注。
在最近召开的国家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的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代表了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发表讲话时,提到“中国的立场非常重要,G20峰会期间,习主席向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正式交出了中国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的批准文书,这表明中国人言必信,行必果。中国《“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15年下降18%,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的控制,我们将积极落实中国理念和中国行动,推动环保国际合作,并积极地融入国内环保工作,将国际上的环保合作与国内的环保工作相结合;推进绿色的“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和国家的环保合作,开展面向发展中国家的环境与发展的援助,构建南南合作网络。应对气候变化是全人类共同的事业,中国将积极参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气候治理体系,为维护全球生态安全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这一讲话给与会代表和国际社会吃了一颗定心丸,中国能够坚持《巴黎协定》,继续兑现自身承诺,而且还会做得更好,通过南南合作来推动全球气候变化的进程。对于国际社会非常关注的中国态度,我们国家的领导人也向国际社会表明了中国的立场和决心。
随着各国落实自主贡献的目标,预计未来每五年进行一次全球性的盘点,盘点之后要提高各国的落实力度。在这样大形势之下,排放的空间将会越来越成为稀缺的战略性资源。现在全球的目标是要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各国的自主贡献目前只能控制在2.7摄氏度以内,与2摄氏度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而且《巴黎协定》要求努力控制在1.5摄氏度,如果这样,碳排放的空间越来越小,也就意味着将来这个市场会越来越大,碳的价格可能也会越来越高。最近我到欧洲访问,法国和德国的部长估算未来全球碳市场的价格,可能要到每吨100美金,最高到150美金,现在的碳价是20、30美金一吨,因此,这个市场会越来越大。
我们建立碳定价机制,让市场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当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将会有效地降低全社会节能降碳的成本,同时促进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推动发展方式的转变,对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我们的生态文明建设也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高度重视运用碳定价的政策来促进低碳发展。碳定价有三种形式:收费、收税、进行排放交易。中国碳排放交易制度作为中国重要的改革任务,习近平主席在《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曾郑重地宣布,我国将在2017年启动覆盖钢铁、电力、化工、建材、造纸和有色金属等重点工业行业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我国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立、运行和基础支撑的意见做出了明确的部署。
当前,我们正在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设工作,在七个试点几年的工作基础上,我们基本上做到了以下五个点:
一是基本建立了碳排放监测、报告和核查制度(MRV体系),使得看不见摸不着的碳排放配额为市场所接受。因为要形成真金白银的交易,必须建立能够保障数据质量的MRV的体系。国家发改委已经陆续发布了24个行业企业排放核算的报告指南,组织建设了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报送系统。在支撑机构建设方面,通过七个试点地区五年的探索,以及清洁发展机制和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在全国范围内的开展,目前已经培养了一批专业的咨询和核查机构。非试点地区在组织落实碳市场建设的工作中,也培育了一批地方的核查机构。
二是组织开展了重点企业历史碳排放数据的报告与核查。今年初我们组织开展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的重点工作,明确了数据报送的范围、核查的要求及工作安排,由各地方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和中央管理的企业,组织了八大行业耗能1万吨标煤以上的重点排放单位开展历史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各地方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遴选了100余家第三方核查机构,对全国约8000家重点排放单位的历史排放数据进行了核查,预计近期将完成最终数据的上报。
三是制定了碳市场配额总量设定和分配方案,确定公平合理的配额总量及分配方法,是碳市场建设的核心条件。在深入研究七个碳交易试点及专家调研的基础上,我们起草了全国碳排放全交易总量设定与配额的分配方案,已经正式报国务院。国务院批准之后,将由国家发改委印发实施,下一步确定总量、分配配额的工作即将开始。
四是逐步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监管的体系,明确碳市场建设的管理模式,有利于划定各方的权责,保障碳交易制度顺利进行。全国碳市场将主要采取属地化管理模式,依托省级主管部门,建立国家和地方两级管理体系进行管理。按照在“放、扶、管”的改革精神,国家只负责确定市场的覆盖范围、数据标准、配额分配方法、交易规则、各方权责义务等重要制度的顶层设计,不参与直接的配额分配,到重点企业的配额还是由地方政府进行分配,省级政府依规对所辖地区的企业进行分配,同时省级主管部门要按属地化原则对企业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管。中央和地方各司其职,互相监督,互为支撑,共同构建构成有效的监管体系。随着各地方推动碳市场数据报告与核查,相关的监管模式也正在逐步的形成。下一步待国务院《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出台之后,将进一步的加以完善。
五是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的立法。碳市场是利用市场的手段实现碳减排的一种政策工具,属于强制性的市场,必须通过立法对参与主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在2014年出台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于2015年组织起草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完成了送审稿。按照有关的立法程序,已经列入了国务院2016年立法计划,法制办已经按照立法程序开展立法的审查。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起草了关于《企业碳排放报告管理办法》和《碳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管理办法》,《碳市场交易管理办法》将结合条例的出台进展情况,适时进行发布。
下一步按照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要求,国家还将抓紧推进四项工作,打好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攻坚战:
一是积极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立法,争取2017年上半年能够出台条例。结合条例出台的进度,及时地印发《企业碳排放报告管理办法》《碳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的管理办法》和《碳交易市场交易管理办法》,完善全国碳交易市场的立法体系。
二是完善监测报告与核查制度。在已经发布了24个行业企业排放核算报告指南的基础上,我们再会同国家标准委,将相关的行业核算指南以国家标准的形式联合发布;会同国家证监委,依据《全国碳市场第三方核查指南》出台专门的规则,统一各地第三方机构资质和核查工作的程序。
三是开展配额分配工作。待国务院批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及分配方案后,根据各地方报送的企业历史碳排放数据,组织专家团队开展实地调研,出台与方案相配套的操作指南,在充分征求地方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的意见后及时发布,指导地方完成2017配额分配工作。结合“十二五”期间各地节能的分配工作,配额的分配将是一个艰巨的工作,因为配额就意味着真金白银。
四是深入开展基础能力的培训,拓宽培训渠道。针对政府管理部门、交易企业、第三方核查认证、交易机构等不同的对象,组织开展多层次、大范围的能力培训活动,加强专业人员的培训和储备,切实提高各方对碳排放权交易的认识水平和参与能力,加强对碳排放权交易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碳排放交易认识水平和支持力度。
目前正处于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的冲刺阶段,首届绿碳峰会的召开,恰逢其时。本次峰会也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希望在本次峰会上大家能够围绕全国碳市场的发展,特别是碳市场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碳定价的机制、配额分配、监测报告、核查制度等关键议题进行踊跃的讨论,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共同将碳市场打造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精品工程。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碳定价机制,贡献中国方案。最近,我到日本参加东北亚名人会,在这个会上中日韩三方明确提出在东北亚地区建立统一的碳市场。近日参加国合会,各方的代表对能不能在全球建立统一的碳市场也进行了探讨。实际上要建立全球的碳市场,还有很多具体问题要进行讨论。所以希望中国在做好碳市场建设的基础上,参与讨论全球市场的游戏规则,为全球市场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