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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9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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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贸易协定》将开启第四轮关税减让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1月13日,《亚太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第四届部长级理事会在泰国曼谷举行。该《协定》成员国中国、印度、韩国、斯里兰卡、孟加拉国、老挝以及准备加入《协定》的蒙古均派高级别代表团参会。

    在此次部长级理事会上,《协定》各参会国代表共同发布了《部长宣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宣布结束第四轮关税减让谈判;二是宣布启动贸易便利化、投资和服务贸易三个领域的实质性谈判;三是宣布争取于2017年内启动第五轮关税减让谈判及探讨在新领域进行合作的可能性;四是欢迎蒙古尽早加入《协定》并推动《协定》继续扩员;五是同意成立《协定》工商协会。

    此外,《部长宣言》还涉及促进优惠贸易数据交换,鼓励电子原产地证书签发,推进绿色贸易与投资等内容。

    各成员国代表在第四届部长级理事会上签署了第四轮谈判成果文件——《亚太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该《修正案》体现了《协定》第四轮谈判成果。

    根据《修正案》的第四轮关税减让谈判成果,我国一般减让清单,即承诺减税清单,包括2191个税目产品(按2012版税则计算,以下同),主要包括鱼类、蔬菜、茶叶、化工制品、纺织服装、鞋类、钢铁制品、机动车零部件、机械电子及仪器仪表等产品。特殊减让清单,即在自愿基础上单方面给予协定内最不发达国家特惠税率安排。我国的特殊减让清单包括给予孟加拉国和老挝的181个特惠税率产品。

    据悉,各成员国同意于2017年7月1日实施《修正案》各方减让成果。蒙方正式加入《协定》后,也将尽快实施第四轮关税减让成果。

    (宗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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