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首次修订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据新华社电,日前,《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草案首次增加了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
草案规定,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在互联网领域从事影响用户选择、干扰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活动的行为,并具体规定了应予以禁止的行为,增强了行政执法查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作用。
这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实施以来的第一次修订。主要内容有:一是进一步界定不正当竞争行为,针对新业态和新的商业模式,根据治理商业贿赂、保护商业秘密和适应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的需要,补充完善了相关规定。二是理顺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关系,与反垄断法、招标投标法、商标法等法律进行了衔接处理。三是明确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原则、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增加了对违法行为人的信用惩戒。
(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