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中央:
推进农产品标准国际化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叶灵燕 范丽敏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3年多来,中国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农业贸易总额呈现平稳增长的趋势,仅2015年中国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贸易总额就达近1万亿美元。但是,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农业贸易发展还面临一系列问题。
为此,致公党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出了《关于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农业贸易合作的提案》。本报记者从《提案》中了解到,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农业贸易发展存在的问题包括:农业贸易合作面临沿线国家和地区基础设施落后的问题、部分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投资环境恶化所带来的贸易合作风险、农产品出口标准不一致所招致的贸易壁垒、沿线国家和地区自然灾害频发等。
以近年来中欧之间的农产品贸易标准为例,欧盟制定了动物福利标准,对我国出口的猪肉、牛肉等肉类制品实行贸易限制,不仅延长了卫生检疫的时间,同时增加了运输、人力成本,使得近年来我国对欧盟的肉类食品出口相对较少。
为此,《提案》建议,一是政府加强顶层设计,协助沿线国家、地区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我国政府应当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农业资源进行梳理,制定“一带一路”的科学发展规划。对于沿线国家农田水利、交通基础设施的不完善方面,做好相应的农业外交,与当地政府进行接洽交流,共同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工作。
二是凝聚多方力量,深化农业贸易合作。中国应协调各方力量,从政府、企业到个人,共同完善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农业贸易合作的公共服务系统,建立起高效的贸易合作运行机制,共同营造良好的贸易投资环境。
三是关注农业贸易投资环境,防范合作风险。鉴于当前部分合作国家存在贸易合作的政治风险、自然风险、经济风险等,我们应更加关注贸易投资环境,切忌盲目投资。
四是,减少贸易摩擦。中国应倡导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逐步实现农产品标准的双多边合作,主张农产品技术标准互认,推进农产品进出口标准的统一,通过双边共同努力签订关于农业贸易合作的标准化协议,加强同沿线国家、地区的双边贸易标准协调,确立有效的、标准化的国际农业合作交流机制;中国以及各合作国可通过建立标准化的农业贸易合作基地来推动农产品生产标准化。
五是重视农业科技合作,推进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农业科技创新是农业长远发展的源动力,借助“一带一路”机遇,中国应与沿线国家加强农业科技合作,在沿线国家、地区设立研发中心,开发农业科技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并与沿线国家展开经验交流,成果共享,不断创新农业贸易合作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