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轮胎业首迎对美“双反”胜诉
无损害结果是怎样取得的?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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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16年2月1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卡客车轮胎发起“双反”调查。2017年1月24日,美国商务部作出终裁,最高税率超过80%;2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损害终裁,认定中国输美卡客车轮胎并未对美国内产业构成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历经背水一战,中国轮胎业终于迎来首次胜诉。
本版撰文 本报记者 姜业宏
这次案件自发起之初,就给了中国企业一个“下马威”。据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铮介绍,本案的申请方是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因涉及政治因素,使得抗辩难上加难。“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手里握有工会组织的力量,掌握着很多选票,对美国政府以及议会都有相当大的影响力。因此,该联合会发起的贸易案件中输的情况可谓凤毛麟角。”
行业协会敢为先
“去年,刚得知美国发起‘双反’调查的时候,行业整体应诉积极性不高。”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此之前,几乎所有类型的中国轮胎产品都遭到了欧美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企业出口份额减少,行业整体压力较大。加之以往应诉结果不尽如人意,高额的应诉费用和较大的应诉风险令不少涉案企业望而却步。
“即便如此,国内企业如果彻底放弃应诉,就只能被动接受更坏的结果。”该负责人说,即使在当时看来胜诉的概率不大,只要企业选择应诉,仍有一丝希望。
“因此,我们在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的指导下,联合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和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积极寻找证据材料,鼓励企业重树信心,坚决支持中国轮胎企业积极应诉。”
2016年2月19日,几乎在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的同一时间,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企业权益保护中心会同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联和举办的美国对华卡客车轮胎“双反”应诉协调会暨中国贸促会经贸摩擦应对(轮胎行业)培训班在北京召开,拉开了中国轮胎行业“一致对外”的序幕。当天,共有来自山东、浙江等地的70余家主要涉案企业参会。
“可以说,没有开始积极地组织应诉,就不会有今天的成绩。”中国贸促会经贸摩擦法律顾问委员会专家、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毅表示。
裁决不利背水一战今年1月24日,美国商务部终裁认定从中国进口的卡车和公共汽车轮胎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中国相关厂商的倾销幅度为9%和22.57%,补贴幅度为38.61%、52.04%和65.46%,美国商务部将通知美国海关对中国出口的上述产品征收相应的保证金。对此,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局局长王贺军回应称,裁决极其不公平,严重损害中国的利益。“我们不愿意看到双方打贸易战,但如果权利受到侵犯,中国也将采取必要行动”。
当时,距离对中国出口轮胎征收“双反”关税只剩下最后一步——由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最终裁决中国出口产品是否对美国构成行业损害。
“在美国商务部终裁不利的背景下,我们希望带领行业利用好最后机会。”上述贸促会法律事务部负责人表示,面对美国商务部的不利裁决,全行业再次合力应对ITC的行业损害调查,可谓背水一战。
在负责本案行业损害抗辩代理律师徐铮看来,应对美国“双反”调查,除案件本身外,还要面临美国不给国有企业单独税率地位、坚持成本计算中使用“替代国”等多个难以突破的不合理规则。而在这些问题上,行业协会往往能够发挥独特作用。对涉案企业来说,如果能积极应诉并抗辩到底,最终是能够伸张正义的。
“无损害”理由充分
“我们调查发现,美国国内相关产业实际运行良好,这也是我们的抗辩基础。”徐铮说,数据显示,美国国内产业整体开工率比较高,产能有所扩张,其国内产业并没有受到损害。
本案的申请方是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他们的主要立场是中国轮胎严重伤害了美国的轮胎企业以及工业人员,并据此提出中国轮胎损害了美国产业。“实际上,美国轮胎产业工人失业率提升等现象是其本国生产商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全球化布局的结果,美国生产商仅在国内留下附加值高、机械化程度高的企业,必然会淘汰落后产能。因此,美国轮胎企业及工业人员受到损害并不是因为中国产品低价倾销所致。”
“此外,中国生产的卡客车轮胎与美国产品在实际生产、销售过程中并不具有竞争关系,中国产品在美国市场上基本处于较低的第三等级,但美国消费者多会选择本土可多次翻新使用、知名度较高的产品。总体而言,中国轮胎和美国产品并不处于一个水平、档次。”徐铮表示。
背水一战,稳扎稳打,最终迎来胜利,可以说这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了。
徐铮还提醒企业,本案胜诉后,中国产品进入美国有了更大的空间和优势,很可能产生出口量迅速增加,并伴随低价、无序竞争行为。“这是不可取的,一些中小型工厂产量大,但产品性能低,如果再走低价竞争的道路,一旦美国启动新一轮调查,就容易授人以柄,对中国产业非常不利。如今,国内双钱、赛轮等大型企业已经在逐步提升产品等级。建议国内企业也往这个方向发展,逐步转型升级,提升产品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