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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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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批自贸区孕育新版全球化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高洪艳  实习记者 刘国民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高标准高水平建设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并全面推广成熟经验,相关工作进展引起了各方关注。近日,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公开表示,海关部门正在加快自贸试验区监管创新和复制推广,并抓紧出台对第三批自贸试验区的支持措施。分析认为,在既有国际市场越来越有限的背景下,未来我国的外贸红利将逐渐内生化,也更有赖于监管制度创新等措施发挥效用。

    平常提到的“自贸区”其实有两种含义。根据暨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杨英的定义,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指为促进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的发展,一国在其国境内划出的一个空间,实施降低以至取消贸易壁垒等经济与贸易自由化政策的特殊区域。这11个自贸区就是指这类自由贸易试验区,这和近年来国际间流行的自贸区、自由贸易协定(FTA)是两回事。

    2013年9月中国(上海)自贸区挂牌成立以后,第二批广东、天津、福建三大自由贸易试验区在2015年4月21日挂牌成立。如今,第三批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在即,新产生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7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这样一来,中国将有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

    从第一批到第三批,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范围不再局限于沿海,而是内陆沿海双向延伸。各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功能各有侧重,摸索尝试的任务也各有特色。全国政协委员、前商务部部长高虎城曾表示,“对试点取得的经验,将及时总结评估,在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具备条件的,将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为今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打下良好的基础。”

    “十三五”规划纲要指出,要“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健全有利于合作共赢、同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范围的扩大,也是为了达成“十三五”规划中的上述目标。

    中国社科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大国关系室主任钟飞腾告诉《中国贸易报》记者,在外贸新形势下,三批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意义远超以往。自由贸易试验区不只涉及贸易、投资,还涉及到营商环境的方方面面,比“保税区”的含义要广。自由贸易试验区不只是和国际规则接轨,而是要挑大梁,摸索出国际上都没有的新模式、新机制、新规则。

    近年来,不仅中国外贸告别高速增长,国际市场增长乏力,而且西方国家对经济全球化的态度也消极了许多。在这种情况下,2017年1月17日,习近平主席在达沃斯论坛演讲时说,“要适应和引导好经济全球化”。钟飞腾认为,这就对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出了高标准、高要求,需要在国际商贸领域做出重大创新,这样才更有可能把西方国家吸引回支持经济全球化和贸易投资自由化的道路上来。目前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创新还不够,思路应该更灵活一点,要敢想敢做,摸索出更多新经验。

    记者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官网了解到,上海自贸试验区从挂牌至2016年6月底,累计新设企业超过3.7万户。其中内资企业超过3万户,外资企业超过6700户。累计办结境外投资项目超过1100个,中方投资总额424亿美元。这说明一般人以为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主要用来吸引外资完全是一种误解,内资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投资也非常多。

    自由贸易试验区对企业的政策红利表现在很多方面:例如负面清单制度下,企业在自贸区内可投资的领域更广,受限制的门类少一些;自贸区内企业“走出去”更方便一些;货物进出口及各种手续的办理会更简便;外汇的使用、兑换更加方便,利率更加市场化;投资项目及证照的审核、办理速度快。而且据钟飞腾介绍,由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很多举措还在尝试摸索阶段,以后的便利和创新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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