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再取消4家中国光伏企业“双反”价格承诺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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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及其中国和欧盟关联公司等4家中国企业主动要求,撤回其在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双反”案中所作价格承诺,决定自公告公布之日的次日起取消上述企业的价格承诺,对上述生产商出口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2012年9月,欧盟对原产于或托运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2年11月,欧盟对原产于或托运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3年6月5日,欧盟作出上述反倾销案肯定性初裁。2013年8月2日,欧盟接受部分涉案企业及及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就临时反倾销税提出的价格承诺协议。2013年12月5日,欧盟委员会公布该反倾销和反补贴案终裁并接受共计121家中国企业作出的经修改的协议价格承诺。2016年2月12日,欧盟将该案“双反”措施适用范围扩展至自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托运的涉案产品。本次取消价格承诺协议前,欧盟已共计取消上述企业中23家涉案企业的价格承诺。
(毛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