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建议拉美国家进行税改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据厄瓜多尔《商报》《电讯报》综合报道,近日,联合国拉加经委会(CEPAL)发布拉美和加勒比地区税务信息统计报告。报告指出,拉美是全球贫富差距最大、纳税义务最不均的地区之一。
1990-2015年间,受益于整体良好的宏观经济形势,政府机构功能的健全以及税收制度的改革,拉美各国税收收入占本国GDP总量比例提升了7个百分点,达到22.8%。然而,与经合组织成员国34.3%的水平相比,两者差距依然较大。拉美各国中税收占GDP比重较高的国家为古巴(38.6%)、阿根廷(32.1%)和巴西(31%),而墨西哥和智利则占比较低,分别为17.4%和20.6%。
经合组织(OECD)指出,目前拉美各国普遍对本国中产阶级征收较重的税赋,这极易损害广大中产阶级的积极性。若政府对公司征收重税,则公司拓展业务和投资的主观意愿就会减弱。因此,建议继续进行税收体系改革,严厉打击拉美的偷税漏税行为,将更多非法收入人群纳入征税范围。此外,还应提高税基,推行和优化累进式纳税方法,让拉美高收入阶层承担更多的纳税义务。
(驻厄瓜多尔经商参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