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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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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经贸行

规模与结构双优化 构建并购新格局

■ 张苑柯

来源:中国贸易报  

“20年前人们谈并购,是在谈传统体制下的观念解放、融资、财务、法律;而现在,并购已经变成了家喻户晓的主题词。”中国并购公会创始会长、中国金融博物馆(集团)理事长王巍表示。

4月28日发布的《2016新华-上普并购指数报告》(简称《报告》)显示,跨境并购已经成为优秀企业延伸产业链、扩张市场、实现产业升级的重要途径。

2016年股票市场的大幅波动使得监管机构加强了对并购活动的监管,在此背景下,上市公司在选择并购支付方式时尽量避免触碰“红线”。据《报告》显示,2016年共有688总并购交易选择现金支付,交易金额达5522.2亿元;其余238宗并购交易采用股权支付等创新支付方式,交易金额达8506.9亿元。

近年来,随着中国政府“走出去”和“一带一路”战略的不断深化,中资跨境并购呈爆发式增长,在全球经济疲软的时代背景下,中国正在引领全球化新浪潮。另一方面,国内结构性改革的压力和动力前所未有,实体经济如何寻找新的增长动力,金融如何脱虚向实助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都是各级政府热切关注并积极寻求破解之道的焦点问题。

由上海普陀并购金融集聚区举办的要素对接推进会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卜永祥表示,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对“一带一路”直接投资从2013年的126.3亿美元上升到2016年的145.3亿美元。规模持续扩大的同时,投资结构也更加优化。从行业分布来看,能源投资占比最高,更契合投资国当地经济发展需要的运输和金融业投资占比有所上升。

金融在“一带一路”投资当中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对外直接投资快速发展离不开多渠道的金融支持。目前国家金融机构支持“一带一路”的对外投资主要有国家开发银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传统机构,以及新成立的亚投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等多边开发机构通过提供贷款、融资担保、设立专项股权投资基金等多方式支持“一带一路”的涉外投资。

据悉,上市公司在选择全现金支付并购价款时,资金来源主要分为三类: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和定增融资。除全额现金支付以外,上市公司往往也会选择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置换或多种形式结合的方式进行支付。

在“一带一路”的新形势下,通过并购获取海外技术与市场成为众多上市公司发展的常态化途径,2016年的境外收购案例中超过九成采用了现金支付方式,如美的集团以全现金对价292亿元与机器人巨头的国库卡成功牵手。

2016年,各路并购基金也积极参与并购交易。并购交易的融资方式进一步丰富,可转债等支付方式出现在人们视野。《报告》认为,2017年多渠道的并购融资方式将更加活跃,多层次的融资结构也将更加频繁出现。

卜永祥认为,从整体来看,我国在 “一带一路”直接投资方面的直接存量依然较低,尤其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和“一带一路”国家密切的经贸往来并不匹配,具有较大的上升空间。目前我国已经和“一带一路”多个相关国家设立了双边合作机制,与中东欧等相关地区建立了多边合作机制,就共同关注领域的经贸合作进行了战略规划。随着合作机制等制度基础进一步夯实,经贸投资将进一步深化,直接投资也将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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