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自然人不得承包工程
来源:中国贸易报
“相较于其他东盟国家,菲律宾的招投标规定更为严格。”王清华指出,外国承包商在菲律宾承包工程,必须遵守菲律宾第1594号总统令关于政府工程招投标的规定。无论国内或国外投资的工程项目,都适用相同的公开招标程序。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还需进行资格预审,并提交法定的各种文件,且这些文件须经过投标人宣誓和公证。
在工程承包方面,菲律宾对外国承包商进入的承包工程领域无限制。根据《BOT法》规定,外国承包商在菲律宾从事工程承包,可选择适用菲律宾《BOT法》规定的所有承包形式。菲律宾《BOT法》规定了9种承包形式,即BOT(建设—运营—移交)、BT(建设—移交)、BOO(建设—拥有—运营)、BLT(建设一租赁一移交)、BTO(建设一移交一运营)、CAO(承包—增加—经营)、DOT(开发—经营—转让)、ROT(修缮—经营—转让)和ROO(修缮—拥有—经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使用菲律宾政府财政资金的政府项目,则只能由本地企业或外资比例不超过25%的合资企业承揽。
王清华提醒国内工程企业,由于牵涉到施工许可、税收、资金流转和进出口等各个环节,在菲律宾进行工程承包必须依托公司进行,自然人不得在菲律宾开展工程承包业务。同时,菲律宾管理特别事务的专门机构非常多,需要外国承包商投入更多精力。外国承包商在菲律宾从事工程承包主要由以下机构进行管理和调整:(1)菲律宾证券交易委员会。(2)菲律宾有关政府部门。目前,中国公司在菲律宾承包工程仍以政府项目为主。(3)菲律宾承包商资格评审委员会(PCAB),PCAB要求一个项目一个执照。(4)菲律宾建筑工业局。
菲律宾没有专门适用于国际工程承包的法律规则,根据其现行法律,对外国承包商在菲律宾从事工程承包进行调整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合同法》、《外国投资法》、《承包执照法》、《BOT法》、《政府采购法》、《建筑行业仲裁法》、《建筑业职业安全与卫生指导方针》和菲律宾承包商认证协会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