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2017年6月13日 星期二 返回版面目录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近日,印尼财长丝丽穆丽亚妮表示,政府最近发布的2017年关于为税收利益的金融信息准入技术准则的第70号财长条例,规定个人银行账户流动资金余额(不包括定期存款)最高限为2亿盾,超出此数须呈报税务总署,如今把上述限额提高为10亿盾。
印尼财政部发布公告称,提高上述限额的理由是政府接受民众和利益相关者的建议,希望这项措施能为中小微型企业的利益着想,同时也关注金融管理机构在执行方面的便利。
(驻印尼代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