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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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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并用好税收协定是企业的必修课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王金玉

日前,第五届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在杭州拉开帷幕。2013年,自首次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公报在印度新德里签署后,金砖国家间的税收合作便开启了新的旅程。目前,中国与其他金砖四国都签署了税收协定,这些税收协定有效保障了“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的合法权益,为金砖国家跨境纳税人提供了可靠的税收预期。

事实上,不仅与其他金砖四国,目前,我国已对外签署102个双边税收协定,数量之多位居全球第三。这些税收协定为我国企业跨境投资和发展提供了税收领域的确定性,加强了国际税收风险应对指导,完善了税收服务机制,可以更好地服务我国企业“走出去”和助推经济全球化发展。

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税收协定作为双边税务合作的法律基础,发挥着为跨境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避免双重征税、提高税收确定性、解决涉税争议的积极作用,促进“走出去”“引进来”企业双向良性循环。我国对外签订的多数税收协定(安排/协议)或其他协定的税收条款规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取得的收入在对方国家可以免征所得税等,这些协定能够减轻企业在协定签署国的税收负担,也可以降低境外投资和跨境贸易的物流成本,从而鼓励更多企业“走出去”。

“税收协定可以帮助企业降低‘走出去’过程中的税负,我们的海外业务在签订了税收协定的国家也更利于展开。”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美洲汽车销售事业部副总经理张绍峰表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张斌表示,企业需要根据我国与出口目的国签订双边税收协定的具体内容,在对外贸易中合理运用,以降低税负。

企业要熟悉并用好税收协定

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的不断加快,过往跨国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也不断凸显,其中,税收问题的多样化、复杂化和专业化往往让企业颇为头疼,特别是一些规模不大且没有经验的企业,对国外税收制度缺乏系统性了解,经常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或是境外经营发生税收争议时,往往不知道利用税收协定相互协商机制等手段维护自身的税收权益。

“双边税收协定是签署国双方协商签署的,各国间不同的税收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税收协定的具体内容,这就需要企业在应对不同国家的税收问题时,根据两国的税收协定针对具体问题寻找具体的解决方法。”张斌强调,税收协定的多样化、复杂化和专业化,对具体企业而言是一项相对繁重的工作,但是,企业要想顺利推进“走出去”工作,享受合理的税收待遇,就必须研究相关的税收协定内容,并合理运用。

有专家表示,“走出去”企业应健全内部税务风险防范机制,定期、持续搜集境外投资目的国的税收法律政策,及时掌握税收政策的变化情况,这样做既可以享受应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降低境外经营的税收负担,也能够及时采取应对方案,降低税务风险。

“一带一路”倡议发起以来,我国税收协定谈签进程大大提速,协定网络已覆盖全球106个国家和地区,并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的54个国家签订税收协定。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我国签署的国际双边税收协定、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税收信息研究工作等,更好地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税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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