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北亚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在长春举行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记者 张伟伦)8月31日,以“区域合作进程中的商事法律服务和争议解决”为主题的中国—东北亚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在长春举办。研讨会由中国贸促会、吉林省人民政府、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蒙古国工商会主办,由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吉林省贸促会承办。吉林省副省长李晋修、中国贸促会副会长陈洲、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中国地区本部长兼北京贸易馆馆长郑光泳、蒙古国工商会主席巴·拉瓦格扎布等中外政要以及东北亚各国专家学者、法律界和企业家代表出席会议。
李晋修在致辞中表示,近年来,吉林省紧紧抓住东北振兴机遇,立足自身优势,加大“走出去”“请进来”步伐,与东北亚区域乃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经贸投资合作更加密切,加快构建多双边商事法律合作交流机制显得日益迫切。本届研讨会探讨了“一带一路”建设新形势下东北亚区域国家商事法律服务环境及政策。搭建商事法律研讨交流的平台,对促进中国与东北亚区域国家、商协会、研究机构、企业等在商事法律服务领域交流合作与资源共享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陈洲表示,中国与东北亚国家地理相邻、经济互补、人文相通,开展经贸合作具有天然优势。同时也应看到,随着中国—东北亚经贸深入发展,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企业开展贸易投资中面临的法律风险、技术壁垒、摩擦纠纷日益增多,广大企业对专业法律服务需求不断增加。基于此,陈洲建议:一是共同搭建法律交流合作平台,推动建立双边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二是共同推动多元化争议纠纷解决,探索建立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三是共同帮助企业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当天开幕式上,在中外政要和贵宾见证下,中国贸促会与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举行了《中国—韩国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备忘录》签约仪式,旨在为两国政府及企业更好了解彼此国家法律及政策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