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参与国企混改 制度安排是保障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张凡
作为国企新一轮改革的突破口,混改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近期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中更是明确地提出:进一步减少外资准入的限制,鼓励外资参与国内企业优化重组,鼓励外资参与国企混改,持续推进专用车和新能源汽车制造、船舶设计、支线和通用飞机维修、国际海上运输、铁路旅客运输、加油站、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呼叫中心、演出经纪、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对外开放,明确对外开放时间表、路线图等。
今年年初以来,我国密集出台了吸引外资的一系列政策,鼓励外资参与国企混改,无疑是为外资进入提供了一个新的切入点。美中贸委会(中国区)副会长彭捷宁在出席在华美资企业与中国制造业发展座谈会时表示,我们普遍感受到了中国扩大对外开放的积极信号,将持续加强对华投资合作。
“在今年前8个月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同比下降0.2%的情况下,国企混改成为进一步吸引外资的一个新亮点。外资参与国企混改,不仅会带来资金、技术、人才以及管理经验,还有助于国企做大做强,实现全球化,建立国际化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服务网络。”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其实,在此之前,外资的身影就出现在国企混改的行动中。中石化、中信集团、中国联通等大型央企在混改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引入了外资。今年6月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旗下东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在混改时,就引入了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普洛斯作为战略合作者,所占股比为10%。虽然这些企业都引入了外资参与混改,但当时这一点并未纳入吸引外资的鼓励性政策当中。这次,国务院以文件形式鼓励外资参与国内企业的优化重组,对国企混改无疑是重大利好。
“关于外资参与国企混改问题,我比较关注制造和航空领域。这两个领域具有代表性,发展的也相对成熟,已经具备引入外资的条件。”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说。在谈到相关部门选择企业做试点的标准问题时,宋清辉表示,试点标准暂时尚不明朗,但是有两个标准是明确的,一是企业董事会治理完善,二是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口。前者可以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后者则可以利用外资助力国企的转型升级,尽快实现“中国制造2025”长远规划,“外资进入国企后,可扩大国企的国际影响力,助力中国从制造大国走向制造强国。与此同时,外企则可以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外资参与国企混改是国企改革大势所趋。中国外资并购的市场巨大,鼓励外资参与混改,也是中国国企优化调整机制、增强活力和保值增值的现实需要。此外,外资参与国企混改也面临着一系列困难,比如如何解决外资同股不同权、国有资产流失等。解决不好可能全盘皆输。
“这就要求混改中必须有制度保障。我们不允许在交易过程中,低价变卖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也必须保证外资的话语权,这样才可以让外资发挥其作用。”白明认为,目前,要出台一系列的行政条例来规范外资参与国企混改行为,未来时机成熟时,还可以以法律法规形式来进一步规范。
宋清辉建议可在分类的基础上推进国企引入外资混改的工作,以保证外资企业的利益。此外,在引入外资参与混改时,必须按照扩大开放与加强监管同步的要求,依照相关安全审查规定,完善外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以加强风险防范,确保国有资产不会因此而流失。
当前,外资进入中国的产业领域已经越来越宽泛,可以预料,将来国企混改势必会呈现出跨地区、跨所有制重组的趋势。“如何确保外资准入之后,能够和中国国企、民企在同一个公平的环境内进行竞争,是一个值得研究亟须研究的课题。”宋清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