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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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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对华301调查首次听证会上,中国国际商会代表工商界呼吁

合则俱荣 争则俱损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姜业宏

10月10日,在美国总统特朗普访华前一个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召开对华“301调查”启动后的首次听证会。历时4小时的听证会,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大楼主听证厅座无虚席,来自中美两国商协会、企业、律所和学界的150余名代表与由美国国务院、商务部、司法部、财政部、劳工部、美国专利商标局等行政部门代表组成的301调查委员会展开听证论证。

中国知识产权环境

实质性改善有目共睹

8月18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启动“301调查”的公告中称,本次调查主要针对中国与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有关的法律、政策或做法,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双向投资、产业政策、创新政策、网络安全和政府采购等领域。

针对各项指控,中国国际商会副会长陈洲在听证会上代表中国工商界发表意见时表示,首先,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和营商环境方面所取得的成果有目共睹,受到中美两国工商界的广泛认可。例如,中国成立了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制定和实施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和假冒行为的详细的全国行动计划,且国务院要求在政策适用上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视同仁。

其次,在美方关注的技术转让领域,外国企业是否向中国企业转让技术及按照何种条件转让技术,均系由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不受外部干扰,中国政府并未强制外国企业向中国企业转让技术。

再次,中国企业到美国开展投资和收购,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政府指示的因素,收购交易也符合美国法律包括安全审查的要求。

最后,网络安全是中美双方面临的共同挑战,双方应当加强合作,携手打击网络犯罪和通过网络窃取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的行为。

陈洲表示,当前,中美两国已经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交融格局,两国经贸关系中存在一些分歧甚至争议是正常的,可以通过对话和协商加以解决。中国国际商会参加此次听证会并不代表认可美国政府的这种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的做法,而是希望增信释疑,介绍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完善投资环境、推进市场经济改革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就,帮助美国政府作出更加全面和正确的判断。

单边行动损害两国利益有悖WTO规则

“中国工商界对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起针对中国的‘301调查’深感忧虑,担心美方在调查后依据不实指控作出错误认定,并对中国采取涉嫌违反WTO义务的单边行动,这可能触发中美双方的‘贸易战’给两国工商界和普通民众造成巨大损失。”陈洲在听证会上指出。

陈洲表示,虽然本次“301调查”是根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b)款发起的,其仍须遵守WTO协定确立的规则。

自1994年世贸组织的前身关贸总协定争端解决机制建立以来,全球贸易规则就对“301调查”存在一定程度的限制。虽然美国法律不要求政府接受WTO的授权来采取强制措施,但根据WTO规则,如果没有该组织批准,一成员对另一个成员采取行动是违反规则的。换言之,如果美国在调查结束之后单方面出台制裁措施,将与WTO规则相悖。

陈洲进一步表示,关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立案公告所提及的具体问题,我们认为,并无证据表明中国的相关法律、政策或者做法是“不合理的”或者“歧视性的”,也没有理由支持美方对中国采取行动。

对此,美国国内早已出现大量质疑。前白宫贸易顾问、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查德·鲍恩认为,政府在“301调查”中充当了多重角色:充当警察,确定外国政府的“罪行”;充当检察官,提出法律论据;充当陪审团,裁决证据;充当法官,认定外国对美国的举措不当。“这是存在严重问题的。”他说,如果美国政府想要合法解决对华贸易的不足,应促成与中国达成一项新的、可执行的长期贸易协议。

“相信两国有能力通过对话和磋商解决分歧和争议。” 陈洲在听证会上表示,历史悠久的中美商贸联委会以及“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等对话机制均取得了许多积极成果。中国国际商会作为全国性商会组织,亦将密切关注美对华“301调查”,希望美方从多边贸易体制的规则和中美经贸关系的大局出发,从广大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出发,妥善处理中美之间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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