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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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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企业须有效应对监管壁垒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记者从近日在浙江杭州举行的第三届亚太化学品法规峰会上了解到,目前,化学品企业面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层出不穷,企业在应对过程中甚至会付出大量不必要的成本。为此,亚太化学品法规峰会特邀请来自世界各地的化学品法规专家、政府监管部门、知名企业代表与参会代表分享化学法规动态,探讨解决方案。

峰会上,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注册卷宗部经理莫西迪斯·维纳斯分享了如何应对2018年欧盟REACH法规注册截止期的做法。她预计,ECHA在2018年收到的物质数目将为2.5万个,卷宗数目为6万份。这个数目大大超过前两个注册截止期限的数目。她在介绍REACH注册流程时,重点提及未列入附件III名录的可提供更少的数据,以及ECHA云服务可为企业提供的更多注册便利。记者了解到,在加强卷宗质量方面,ECHA做了很多努力,2017年,一共有32%的卷宗经过人工审核,抽查卷宗中有25%的初审不合格。在一个物质对应一份卷宗的原则下,ECHA加强了对单独提交卷宗的审查,最终要求全部卷宗都处于联合提交状态。

ECHA执法论坛副主席尤金·安万德系统阐述了欧盟各国REACH法规监管情况,介绍了国家执法论坛如何与其他机构合作对一些特殊物质进行评估执法,主要涉及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2017年ECHA将重点针对已完成注册物质的安全使用,针对电商消费品采取执法行动,企业需要提供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CSR(化学品安全报告)等文件配合执法工作。ECHA执法论坛将重点关注SDS是否满足REACH法规的要求。而违规者将遭受来自成员国的处罚,包括罚款、撤销营业执照、监禁等以保证法规得到有效实施。

据澳大利亚RMT技术咨询公司首席科学家文斯·帕塞卡介绍,澳大利亚主要采用NICNAS法规来管理化学品,如果是新物质,进口或者生产前必须完成通报。另外,澳大利亚目前采用的GHS版本为第三版,与联合国的GHSBlock存在一些区别。

来自杭州瑞旭产品技术有限公司的潘晶瑾重点提醒企业关注今年包括泰国、澳大利亚、印尼、阿根廷、加拿大、越南、墨西哥等地有关制度法规的更新,同时给出了各个国家GHS的适用范围,在分类方面,有些国家采用了强制分类,有些国家则采用了推荐性分类。即使同一个物质,在各个国家也存在分类不同的可能。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各国要求的官方语言不同,要求企业提供的必要信息也存在诸多差异,故此,仅凭一份SDS难以应对全球GHS的要求。 (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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