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投资 控制PPP项目海外实施风险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钱颜
PPP模式在中国基础设施领域的探索实施已有段时日,如今,这一模式将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在更多国家落地生根。然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为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走出去”的PPP项目将面临政治不稳、经济发展、社会转型、政策调整等诸多挑战。投资风险大、交易成本高,是困扰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PPP项目企业的重要因素。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PPP探索虽然有风险,但如果不想错失市场机遇,我们仍要勇往直前。”在日前举办的第二届中国PPP论坛上,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王守清表示,我们要理性投资,控制PPP项目海外实施风险。
在进行海外PPP项目合作前,对相关国家的潜力观察非常重要。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高级研究教授Alan Trager看来,可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按治理质量标准划为5个类别,其中支持并延续PPP发展的可能性最大的国家占6%,而可能性最小的国家占14%。他建议中国企业多关注中间类别的国家。“这些国家正努力转型成为知识型经济体,需要完善自身的基础设施建设,将为中企带来很多机遇,特别是在预防医疗、治疗服务和环境保护等方面。”
Alan Trager表示,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开展PPP项目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帮助当地相关机构提升建设能力,发展可持续的伙伴关系。同时,中国企业应放弃标准化的PPP模板,避免照搬固有的套路,根据不同国家不同情况,使用灵活专有的PPP模式来优化投资策略,分散项目风险。
据了解,“一带一路”沿线需要发展基础设施领域的国家,大部分是较落后的国家。PPP项目跟政府的关联性很大,项目的信用评级跟政府的级别很接近,有些政府的信用情况复杂,也对PPP项目产生了不良影响。
“PPP项目的信用评级可以超过主权信用评级。”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朱健表示,企业到国际上推行PPP要高度重视信用评级,也可以尝试引入工具来帮助提升自身信用评级。比如利用保险和担保,或者引入当地有声誉的合作者和投资者来提升项目的信用评级。
“目前,我国PPP项目存在政策性强但法律滞后,参与主体多、合同关系复杂而中介服务机构缺少实务经验等诸多问题。”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丕国告诉记者。
公丕国认为,PPP项目本身比较复杂,企业除了要聘请财务顾问、工程顾问等,法律顾问也是很重要的角色。企业的法律顾问团队应该包括PPP项目律师、金融律师、公司律师、税务律师、商事诉讼律师,甚至刑事辩护律师。在PPP项目进行过程中,律师要参与项目全过程的交易架构设计、商务谈判、合规审查、风险审查补救以及纠纷处置等。
“除了聘请律师外,公司法务也应深入学习PPP项目法律法规、研究案例,为PPP项目纠纷包括建设工程纠纷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公司法务要认识到市场中的新变化和新机会,起到防范纠纷和为解决纠纷做好业务准备的作用。”公丕国表示。
此外,据公丕国介绍,在PPP项目或一般的建设工程领域,刑事犯罪高发。因此,对企业来说防控刑事犯罪、减少民刑交叉案件发生也非常关键。此类项目中有大额资金交易、巨大利益博弈,很容易滋生腐败,如常见的职务侵占罪、贪污贿赂罪、挪用资金罪等,非常值得我们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