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反垄断审查内外资企业待遇一致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商务部日前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高峰在回应“高通和博通有意进行巨额的合并”一事时指出,从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该项交易尚处在磋商的阶段。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交易一旦达成,如果满足法定的条件,应该向商务部申报经营者集中审查。
高峰同时指出,商务部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从立案到最后作出决定,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和评判标准,包括审查的时间。商务部将始终坚持内外资企业一致的原则,这个立场不会改变。
高峰表示,中国《反垄断法》以及其中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国的市场将会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我国欢迎各国企业来华投资、兴业,也将作出更大的努力,切实保护外商在中国的合法权益。
此外,高峰在回答记者有关“贸易顺差”的问题时表示,中国从不刻意追求贸易顺差,贸易平衡的状况完全是由市场决定的。我们希望在推进贸易强国建设的进程中,对外贸易能够实现平衡发展。(任笑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