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第A6版:法律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A6版            法律
 
今日关注

2017年11月3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方提交评论意见 重申协商合作立场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记者 范丽敏)“基于我方此前提交的书面评论,并结合各利害关系方提交的书面评论意见以及在听证会上的发言,我们认为,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不能作出中国政府的相关法律、政策或做法不合理或具有歧视性的认定,更不应采取单边行动。”日前,中国国际商会在“301调查”听证会之后向USTR提交了评论意见。

中国国际商会在评论意见中指出,包括美国工商界在内的绝大多数利害关系方普遍认为相关经贸问题应当通过对话和协商,并以符合WTO规则的方式解决。同时,大多数利害关系方认为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得到了改善,这些意见应当得到尊重。

对于美方调查公告中列举的所谓的“不合理”或“歧视性”行为,中国国际商会再次一一释疑:

一是中国政府并未强制外国企业转让技术。没有任何书面评论举出中国法律或政策提出强制技术转让要求的实例,也没有任何书面评论例举出中国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在实践中提出强制技术转让要求的实例。有利害关系方表示关切的《中国制造2025》中所谓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占有率问题,只是专家咨询机构发布的预测,不是政府制定的指标。

二是不存在中国政府不合理干预技术许可条件的问题。很多书面陈述没有对此发表意见,表明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并未对美国企业造成不利影响;而对此发表意见的个别利害关系方也未能提出相关条款不合理的具体理由。

三是不存在中国政府指示中国企业在美系统性收购美国高新技术的行为。中国企业在美投资并购是市场化行为,并购的行业分布广泛,并购的动机多样,与产业政策相关的投资占比很低,且并购行为没有把工作岗位转移回中国,等等。

四是不存在中国政府支持网络窃取商业秘密的行为。中国企业也是网络攻击的受害者。为了更好地加强网络安全和商业秘密保护,中国政府做了大量工作。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元西桥中国贸易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