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新动向研讨会召开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由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与北京仲裁委员会联合举办的合作签约仪式暨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新动向研讨会日前召开。
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和发展中,商事调解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是国内成立最早、最具代表性的专业调解机构,致力于以调解方式独立、公正帮助中外当事人解决商事、海事等争议。近年来,中国的立法、司法机关以及相关的仲裁、调解机构十分重视商事调解工作,他们在政策支持、立法保障、规则规范等方面对商事调解给予了全方位的支持。
北京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陈福勇表示,《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即将被正式审议通过。作为商事调解领域的《纽约公约》,《调解执行公约》没有和解协议国籍的概念,当事人选择即可适用,这使得《调解执行公约》可能会产生比《纽约公约》更广泛、更深远的影响。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处长温先涛结合《调解执行公约》的制定背景指出,快速的执行制度将会增加调解的吸引力,鼓励企业更多地选择调解,从而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温先涛建议,国内应建立相应的鼓励机制、调解员资质规范制度以便与《调解执行公约》更好地进行衔接。
会上,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与北京仲裁委员会签署了合作协议。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副秘书长王芳指出,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就调仲对接展开更多合作。根据双方达成的合作协议,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受理的调解案件,当事人就部分争议达成和解协议的,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可以帮助当事人就争议部分达成仲裁条款,选择北京仲裁委员会作为仲裁机构。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商事仲裁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调解需求,北京仲裁委员会也可以告知当事人选择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作为调解机构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穆青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