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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3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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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仲裁可闪电化解小额海量纠纷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钱颜

“通过互联网仲裁受理案件共70079件,标的35.61亿余元,其中互联网金融案件占85%。”这是2017年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在互联网仲裁领域交出的成绩单。继广州于2014年开始着手推进互联网仲裁建设后,全国各地都将互联网仲裁建设提上日程。据悉,杭州仲裁委员会正在探索互联网仲裁的“线上处理,线上+线下处理”的模式,上海《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贷后风险管理规范指引》编写工作也正式启动,将在更深层面上对金融机构行为及投资人贷后权益保障起到引导性作用。

据了解,除了仲裁委员会外,一些金融、网贷平台也开始引入网络仲裁机制。如借贷宝、美利金融、玖富集团。其中大部分平台选择与当地仲裁委员会、网络仲裁机构合作等方式共同开展网络仲裁业务。

“互联网金融虽然有成本低、效率高、覆盖广、发展快等优势,但也存在很多安全风险。”易融互联网平台的法务经理程羽告诉记者,互联网金融业务周期短,当事人对解决纠纷的效率要求高,传统解决方式不能满足各方需求,再加上互联网金融的风控机制没有与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对接,大大降低了违法成本,令情况更为复杂。发展网络仲裁是大势所趋,但也面临重重难题。

“发展互联网仲裁最主要的挑战是网络电子数据的证据化。”珠海仲裁院院长吴学艇表示,数据是易变的,可以在后台被人为操作。要想赋予平台上的数据以证据效力并不容易,除了需要投入资金外,还要整合各类资源。如:想将电子数据作为证据固定保留下来,就要处理好第三方认证、电子签章、时间戳、身份识别、证据上传、原件认证等问题。发展互联网仲裁可以将人民银行征信黑名单制度利用起来,通过刷脸、指纹等科技手段有效认证参与主体。

目前,很多采取直接移植模式的互联网仲裁仍在传统仲裁的框架之内,仲裁时间虽极大缩短,但仍未改变传统仲裁的环节、程序。吴学艇建议,互联网仲裁最好保证全程在线,杜绝线上转线下低效率操作发生,将互联网的低成本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程羽指出,利用互联网仲裁处理单一案件速度会很快,但互联网金融平台上常见的网贷等纠纷案件数量大,一批案件经常以成千上万的规模提交。对此,吴学艇认为,平台要将仲裁服务类型化、智能批量处理业务,降低各方成本,保证收费低廉。批量仲裁需要事先约定纠纷解决方式,准备好相关证据,按照专业人士指导将证据导入互联网仲裁中。同时,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交易方式、交易结构经常变化,会给执行批量仲裁带来难度。

虽然仲裁全过程可以在线上进行,但裁决后的强制执行,还是要靠线下法院来保证。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正式开通网络执行查控体系,目前已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交通部、农业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腾讯、支付宝、京东等部门单位完成了网络查控对接,实现对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银行存款(包括网络银行)、车辆、船舶、证券、身份证件、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登记、人民币结算账户和银行卡消费记录等信息的查询和部分控制。

这就意味着,债权人拿到裁决书后,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部门直接从借款人可查到的银行账户、微信钱包、支付宝账户等处执行扣款。

在法制网总裁万学忠看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仲裁将是仲裁发展的一大趋势。“互联网仲裁无地域管辖、一裁终局、不公开审理的优势,与目前消费金融、现金贷、信用卡等标的小、数量大的特点相契合,规避了法院处理案件周期长、成本高等难题。融入互联网思维的互联网仲裁将有利于促成仲裁法律生态圈的形成,方便仲裁机构、律师、企业等处理各项仲裁事务。”万学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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