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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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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台措施积极有效利用外资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记者 谢雷鸣)近日,河北省出台《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提升投资自由化和保护水平,打造高标准投资环境,强化开发区利用外资重要平台作用。《实施意见》提出,将积极吸引外商投资以及先进技术、管理经验,支持外商参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

《实施意见》提出,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在国家级开发区率先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普遍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创新探索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措施。为便利外商投资企业资金运用,河北将深入推进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推动入驻雄安新区的跨国公司全部纳入试点范围。

为加强投资促进工作,提升引资质量和水平,河北将优化外商投资导向。加快申办中国(河北)自贸试验区,发挥其在扩大开放吸引外资方面的先行先试作用。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大数据与物联网、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先进环保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自然人投资者依法投资境内上市公司以及外商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加大在冀研发力度。

河北还将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奖励力度。《实施意见》提出,2018年至2020年,对在开发区、新区、海关特殊监管区设立且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对实际到位外资较多的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增资金额较大的现有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商实际投资较多的跨国公司总部、地区总部,按其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情况给予奖励。

为强化开发区利用外资重要平台作用,《实施意见》提出,推动开发区成为利用外资主力军,确保实际利用外资超1亿美元开发区达到20家以上,还将加快建设一批中外合作产业园,支持建设中日生态工业园、中日韩(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园、中德(高碑店)建筑节能产业园、中东欧(沧州)产业园等10个中外合作产业园,支持外资参与开发区建设运营,包括引入外资参与省级以上开发区或“区中园”的设计、建设、招商、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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