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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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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一标多类申请的利弊分析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曾虹飞

自2016年7月28日泰国新修订的商标法生效以来,一标多类的商标注册申请方式便正式开始在泰国实施。从此,意欲在多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申请同一商标的申请人,除了传统的一标一类申请方式之外,又多了一个新的选择。

一标多类制度的设立将给商标管理机构和申请人“减负”。一方面,申请程序简化,申请人不必再针对每一类别逐一准备申请材料提交注册申请书,只需在一份注册申请中列明要申请的所有类别即可。

另一方面,所需费用降低,虽然泰国知识产权局对商标申请仍然采用按类计费的方式,在官方的申请费和注册费上一标多类和一标一类并无区别,但是代理机构的收费标准在这两种申请方式上却相差悬殊,有的泰国商标代理机构在一标多类增加类别上的收费要比第一类优惠一半以上,这对于申请人而言,可谓诱惑力十足。

但是,这一新规则所带来的也不尽是利好,如果申请人欠缺考量便采用新方式,也可能使自己陷入麻烦,不仅申请过程费时费力,甚至最后一无所获。由于一标多类相当于将原先数个独立的一标一类糅合为一体,因此在申请过程中有任何一个类别受阻都会连累其他类别的注册进程。下面就以商标注册申请中的一些特殊环节为线索,对一标多类申请可能出现的不利后果作出介绍。

驳回环节

通常情况下,泰国知识产权局的审查员基于缺乏显著性或者援引在先商标构成近似等理由决定驳回某一标多类申请时,并不会特别指出驳回的究竟是其中哪一类,因而这一驳回将针对全部类别。这不仅会增加申请人针对驳回制定复审方案的难度,而且如果申请人未对该驳回进行复审,整个申请都会失效。

在某些情况下,申请人可以请求审查员释明被驳回的具体类别,然后通过删除被驳回类别的方式使剩下的类别得以获准注册。但审查员是否会作出此种释明则完全凭其主观意愿自由裁量,申请人终究处于被动的地位。

与此类似,如果审查员是基于一个类别中个别商品或服务的描述不规范而驳回某一标多类申请,一旦申请人未能对其进行修正,即便其他类别中商品或服务描述毫无瑕疵,该件申请中的所有类别都会被一并驳回。根据坚持审查标准一致性原则的要求,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泰国的一标多类申请,泰国知识产权局在对其进行审查时,同样不允许部分驳回。

复审环节

如果申请人针对被驳回类别提起复审,整件申请的注册流程就会陷入中止直到得出复审结果。新商标法并没有允许申请人提起分割申请的规定,因而申请人不能对申请进行分割。对未被驳回的类别而言,这种捆绑不可避免地造成了注册程序的延长而迟迟无法获准注册。此外,申请人还需承担的另一风险是,如果申请人复审失败,被驳回的将是整件申请,其他没有问题的类别也不能获准注册。

针对这一现实,申请人有两种选择:要么删除被驳回类别以期其余类别早日获得注册,要么提起复审,其余类别则中止注册程序等待复审结果。

相比之下,我国的一标多类申请在这方面的规定要更灵活一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如果一件申请中的部分指定商品遭到驳回,申请人可以将该申请中初步审定的部分申请分割成另一件申请,保留申请日期,进入下一步的初步审定公告程序,未被驳回类别的注册程序不会受到拖延;而对拟驳回部分,申请人仍可通过驳回复审等后续程序继续主张权利。

公告环节

如果一件申请在所有类别上都符合注册审查要求,就会进入公告阶段。在泰国的商标实践中,一标多类申请将按照不同的类别出现在《商标公告》不同的公告页上。因此,第三人有必要确保针对一标多类商标的各个类别均提出异议。而对于被异议的申请人而言,其整个申请所有类别的注册都将受到阻却,即便异议申请仅针对部分类别,其他类别也将中止注册程序,必须等到异议程序有结果后才能确定是否能获得注册。一旦知识产权局认为异议成立,未被异议的类别也会受其影响,无法单独获得注册。

由于我国商标法只允许在部分驳回程序中提出分割申请,因此对于初审公告中被异议的商标,一标多类的申请人同样无法通过分割使未被异议的类别继续公告继而获准注册,未被异议的类别仍然需要等待异议程序的结束。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商标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和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所称不予注册决定,包括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不予注册决定。这一条款意味着在我国,即便某一标多类的申请被异议,未被异议的类别最终仍有可能获准注册,相较泰国商标法的规定更有利于申请人。

综上所述,虽然一标多类申请有其便利性,但在遇到驳回或异议等事由时却可能导致欠缺灵活性。在泰国商标法的现行规定下,一件申请中的多个类别被牢牢地捆绑在一起,一类有失,全盘皆输。因而商标申请人在提出商标申请之前,要慎重考量欲申请商标的可注册性,如果预估某一类别很有可能被驳回,而且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是其十分重要的核心业务,则最好对这两种商标进行一标一类的传统申请,以防范一损俱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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