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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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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贸促会举办2018年企业走出去法律风险研讨会

共建共享粤企海外权益保障体系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苏旭辉

为支持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切实保障自身权益,由广东省贸促会主办的2018年企业走出去法律风险研讨会近日在广州举行。来自政府系统、仲裁机构、金融机构、律师行业的专家人士,围绕“一带一路”和出口贸易中的相关法律热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为出口企业提供专业、精准的法律风险管控建议。

研讨会上,广东省贸促会副会长姚信敏指出,面对日益复杂的全球贸易投资环境,广东企业如何借助法律手段有效抵御风险,保障海外权益,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实际问题。举办本次研讨会,有望共建、共享一个更加强大的广东企业海外权益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广东省贸促会促进企业国际化经营的重要作用,以及中国信保广东分公司的政策性职能。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正根在致辞中高度评价了本次研讨会的专业价值,表示通过此次会议,法院可走近实体经济、了解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加强对“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企业走出去过程中法律问题的研究。

在专题交流环节,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国际合伙人熊进回顾了2016年以来的境外投资趋势。他说,境外投资从2016年呈现井喷式增长,至2018年主要投资目的国安全审查趋严,并对2019年境外投资格局进行了展望。他认为,中国境外投资监管环境的可预见性得到很大改善,备案周期缩短,境外交易趋于活跃,但主要投资目的地监管环境的不确定性依然存在,并购融资的难度会加大。

美国盛德国际律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顾问律师余仙以引发国内关注的中兴事件为例,阐释了美国对国外企业细致入微的审查,以及由中兴事件延伸出的美国贸易及经济制裁的普遍性制度问题。他认为,中兴事件是被指控违规行为(转移、掩盖事实、虚假陈述)的极端案例,但在某些方面仍具有指导意义。企业应避免参与规避制裁或出口管制政策的“转移”行为。如果企业事后发现存在本应申请但没有申请的一项许可,应考虑主动披露该情形,则有可能减轻处罚。

余仙还对今年发生的中美贸易战进行了梳理,同时就美国对外贸易中著名的301/337/201/421等条款,因知识产权侵权或因威胁美国相关产业所发起的制裁措施等都进行了详细介绍。此外,他还强调,出口企业要注意美国针对海外部分国家的经济制裁措施,在与被美国制裁的国家进行贸易时避免误入“经济制裁”雷区。“出口企业可以通过查询《特别指定国民和封锁人士名单》(SDN list)了解对美贸易中的敏感地区以及企业名单,做好风险防范。”余仙特别提到。

会上,广东省贸促会涉外商事法律部副部长王宁就广东省贸促会的职能以及广东省贸促会在中美贸易纠纷的磋商等工作中所起到的关键作用进行了介绍。他还详细介绍了贸促会核发的ATA单证册货物通关护照,ATA单证册兼具报关单、担保凭证的功能,可以免填不同语种的报关单,不用向海关提交担保,避免了繁琐的报关手续。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福建分会副秘书长陈朝晖介绍了我国目前仲裁的发展状况,指出虽然仲裁总量相较于诉讼仍较低,但是基于其专业性、保密性、一裁终局等优点,仲裁作为争端解决方式越来越受到广大出口企业的欢迎。

陈朝晖还强调,出口企业要特别重视仲裁条款的约定。以往在订立合同过程当中,出口企业因忽视了仲裁条款的效力,导致在同一交易的不同合同文件中约定了不同的仲裁地及适用法律,最终导致争端难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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