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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3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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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正稳步推进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周东洋

近日,第十七届中国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论坛平行论坛“‘一带一路’5周年”在北京举行。在会议上,生态环境部中国—东盟环保合作中心党委副书记史庆敏就“一带一路”建设生态环保政策和进展作出解读。

201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提出在投资贸易中突出生态文明的理念,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合作,共建绿色丝绸之路。2017年5月,原环境保护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原环境保护部发布《“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

“《指导意见》和《合作规划》作为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环保的总要求,涉及到各个国家开展生态环保合作潜在的领域,为未来生态环保建设绿色‘一带一路’绘制了清晰的路线图。”史庆敏表示。

据悉,《指导意见》提出了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四项主要任务:一是服务“五通”,促进绿色发展,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突出生态文明的理念,加强生态环保政策的沟通,最主要的是促进民心相通。二是加强绿色合作平台的建设,提供全面支撑与服务,不仅需要加强环保合作机制和平台的建设,完善国际环境治理的体系,还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和科技创新的合作。三是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政企统筹,保障实施的效果。要加大对外援助支持的力度,推动绿色项目的落地实施。四是发挥地方的优势,加强能力建设,促进项目的落地,明确定位与合作的方向。

史庆敏称,在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过程当中,《指导意见》的提出有利于开展务实合作,推进绿色投资、绿色贸易、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确保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服务于打造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总目标。

“《合作规划》主要是强调绿色‘一带一路’建设要以理念先行、绿色引领、共商共建、互利共赢、政府引导、多元参与、统筹推进、示范带动为基本原则。”史庆敏表示。绿色“一带一路”的建设目标是到2025年要夯实生态环保合作的基础,进一步完善生态环保合作平台建设,制定落实一系列生态环保合作支持的政策,在铁路电力等重点领域树立一批优质的产能绿色品牌,一批绿色的金融工具应用于投资贸易项目,建成一批环保产业合作的示范基地、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的基地、技术示范推广基地和科技园区。

目前,在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顶层设计下,一些具体行动已经落实。史庆敏介绍,“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和“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作为线上的数据支持平台和线下的实体合作平台,二者相辅相成,是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两股重要的驱动力量。“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已经完成了中英文网站的设计和开发,并且实现了动态信息、政策法规、国别数据等部分栏目的数据上传,后续还将继续开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而“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把“一带一路”建设方方面面的国家机构、企业聚集起来,共同推动相关合作,计划明年的4月份正式启动。

另外,重点平台的建设也服务了绿色“一带一路”倡议。澜沧江湄公河环境合作中心于2017年成立,目前已经制定了未来5年的合作战略,并已开始实施绿色澜湄计划,开展示范项目;中非环境合作中心临时秘书处于今年8月揭牌等。史庆敏称,这些重点平台将为区域和国家层面推动“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合作提供重要依托。

此外,绿色“一带一路”的相关活动也在不断举办。11月,国合会2018年年会“绿色‘一带一路’与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主题论坛举行;12月,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将在南宁召开。“中国与东盟的环境合作论坛每年都会举办,今年已经是第八届。”史庆敏介绍,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建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共建生态友好城市伙伴关系。除了东盟,中国与非洲、阿拉伯以及金砖国家等都在互相进行环境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经验借鉴,已经举办了中非环境部长交流会、中阿环境保护合作论坛、金砖国家环境部长会议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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