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光诉晋华案遭美法院驳回
来源:中国贸易报
1月19日,DRAM大厂美光在美国起诉福建晋华一案有了新的进展。根据美国旧金山联邦法院最新公布的文件显示,法院认定美光对福建晋华的起诉文件有瑕疵,驳回了美光对晋华的民事诉讼。
而法院之所以驳回美光的诉讼,主要是由于美光提交的资料并不能确定该法院对福建晋华具有“管辖权”问题。
福建晋华是一家地道的中国企业,如果其在美国并未开展任何业务,即便是其侵犯了美光的专利,那么也应该是在中国侵犯了美光专利,美光应该在中国对福建晋华发起诉讼,而不是在美国。
而美光之所以选择在美国起诉福建晋华侵犯其专利,提出的依据则是,晋华在美国申请专利,晋华员工在2016年10月在加利福尼亚州会见了“关键设备供应商”,在CASPA(华美半导体协会)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都是为了窃取美光的商业秘密。也就是说,美光认为是晋华人员在美国活动期间窃取了美光的机密,从而才有了后面的专利侵权。但是,美光在此前提交相关证据似乎并不充足,因此该法院可能无管辖权。
不过,事情到此并未结束,因为美光最晚可以在2019年2月8日前进行修正,再次进行提交。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案件中“关于三名台湾业内人士被指控涉嫌密谋窃取商业机密”的部分,计划在下个月开庭审理。
而根据之前福建晋华在官网发布公告显示,针对其2018年9 月在美国加州北部地区法院受到的指控,向法院做出无罪抗辩。晋华将向法庭陈述案情,证明其业务的开展始终秉承着最高诚信标准。晋华已聘请专业代理机构协助其在美国进行法律事务、游说、公共关系方面的工作,共同致力于争取将晋华从美国商务部出口管制实体清单中移除。
福建晋华正式成立之前就与联电签署了技术合作协议,联合开发DRAM相关制程技术。2016年联电正式与福建晋华达成合作。据双方协议,晋华将提供特用设备,并依开发进度支付技术报酬金给联电作为开发费用,开发成果将由双方共同拥有。
随着福建晋华公司的成立以及其与联电的合作,也引起了美光DRAM大厂美光的不满。
2017年12月,美光科技在美国加州提起民事诉讼,控告联电及福建晋华侵害其DRAM的商业机密。同时,美光也在中国台湾控诉联电员工从美光DRAM技术窃取机密。随后,福建晋华在国内起诉美光自有品牌Crucial英睿达固态硬盘以及笔记本内存条等十余款自有品牌产品涉嫌侵害晋华专利。
虽然美光与晋华在中国的专利纠纷仍在诉讼中,不过2018年7月3日,中国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针对美光半导体(西安)及(上海)的诉中禁令,禁止美光在中国销售 26个DRAM 与FLASH 产品,包含相关的固态硬盘 SSD 与记忆卡产品。
随后,美国商务部宣布将晋华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该禁令于2018年10月30日生效。
随后,很多美系的供应商开始撤出晋华及中断对于晋华的支持。此外,美方还申请禁制令阻止晋华与联电利用具争议商业机密所制造的产品输往美国。这一连串的打击,使得晋华的DRAM项目趋于“完全瘫痪”。(芯智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