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在华投资信心更强了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张伟伦
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对《外商投资法(草案)》进行表决。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普遍认为,该法适应了目前中国扩大对外开放的新需求,对外商普遍关切的投资审批、知识产权、技术转让等问题,作出了回应,将为中国进一步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在两会期间表示,《外商投资法(草案)》确立了对外资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这就意味着,对外资来说,中国的投资环境更加开放、稳定和透明。此外,《外商投资法(草案)》确定了外资在中国进行公平竞争的环境,即凡是对内资企业适用的所有优惠政策,外资企业全部能够享受,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具有完全相同的参与标准制定的权利,可以一样公平参与政府采购的竞争。
进入2019年,外资正快马加鞭涌入中国市场。壳牌(浙江)石油贸易有限公司获得国内成品油批发资质,特斯拉超级工厂在上海开工建设,成为首家获批在中国独资建厂的外资车企,英国电信获得中国工信部颁发的全国性牌照的国际电信公司,全球最大石油与天然气公司之一BP(英国石油)首家全新品牌加油站在山东落地……这些均体现了外资看好中国营商环境、深耕中国市场的期待。
“《外商投资法》让很多外资企业吃下一颗定心丸。”意大利船级社(RINA)东亚区市场总监高坤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说,与《外商投资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相比,此次的外商投资法草案总则第一条增加了“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和“规范外商投资管理”的有关内容,体现了对外商管理的规范性和管理思维的提升,有助于在引资的同时积极引导外商熟悉中国的法治环境。
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也围绕这一草案积极建言献策。全国政协社法委主任沈德咏表示,《外商投资法》立法重点在于解决好投资便利和投资安全的问题,是所有外商最为关注的问题,也是这部法律最需要解决好、平衡好的问题。《外商投资法》应该对如何应对和解决好投资争端问题进行明确。
全国人大代表,浦东新区区委副书记、区长杭迎伟认为,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的表述更为准确,更符合立法精神和立法原则。坚持内外资一致,也就是外商投资在准入后也享受国民待遇,国家对内资外资的监督管理适用相同的法律制度和规则,因此更能够体现准入前和准入后的国民待遇。
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董事长朱建弟表示,在《外商投资法(草案)》中重申和强调了保护外商合法权益,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参与境内的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权利,是对外商贡献的肯定。让他们能够在中国放心地从事投资活动,安居兴业。
“当然,在今后的实践中也可能会遇到新的问题。这就需要及时建立起外商与中国有关机构的联系,及时沟通,不断完善营商环境。”高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