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引入负面清单进行服贸和投资谈判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据商务部消息,中韩自贸协定第二阶段第四轮谈判近日在京举行,谈判稳步推进,首次引入负面清单进行服贸和投资谈判。
中韩自贸协定于2015年12月正式生效。2017年12月,两国签署谅解备忘录,正式启动中韩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
商务部表示,中韩双方将积极推进第二阶段谈判,为两国企业营造更加自由和便利的服务贸易和投资环境。值得注意的是,此轮谈判是我国首次使用负面清单方式进行服务贸易和投资谈判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
在中韩自贸协定谈判推进的同时,3月25至28日,中国—挪威自由贸易协定第14轮谈判也在京举行。双方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投资、原产地规则、知识产权等十多项议题展开磋商,谈判取得积极进展。
目前,我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加速推进,累计已与25个国家和地区达成17个自贸协定,多双边经贸合作进一步深化。 (于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