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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9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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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红莫乱“涂” 当心惹纠纷

来源:中国贸易报  

制图 耿晓倩

“把中国风的古典和优雅涂在唇上!”故宫、颐和园相继推出的“中国红”口红成了用户追捧的爆款产品。不过,刷屏的背后,风波也随之而至。上线几天后,广州卡洛莱化妆品有限公司运营的卡婷牌颐和园口红被指涉嫌抄袭和著作权侵权。

近日,卡洛莱公司与颐和园联名推出颐和园系列彩妆,包括口红、眼影、气垫和面膜等10款商品。在产品介绍中,颐和园口红的设计灵感取材自颐和园的重要文物——慈禧寝宫“百鸟朝凤”刺绣屏风。颐和园口红系列产品上线24小时就售出4000支。截至4月2日,卡婷天猫旗舰店显示,颐和园口红套装月销量已超过2万支。

不过,仅仅上线几天后,卡婷牌颐和园口红就陷入风波。有网友质疑,“颐和园口红外观和创意与故宫口红非常相似,傻傻分不清”。卡洛莱公司表示,产品已经过颐和园IP另一运营方北京荣钥互联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授权。但是,中创文旅运营的颐和园天猫旗舰店并未上架该口红。

北京中创文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务部负责人表示,中创文旅非常重视知识产权运营和保护。自2017年9月和颐和园合作以来,公司就开始为颐和园进行图库搭建、内容开发工作,利用5个月时间建立了颐和园品牌视觉使用规范手册,图片达到5000余张。卡婷面膜和口红外壳图案使用的是“百鸟朝凤”创意图片,这幅图的著作权属于中创文旅,并进行了著作权登记。卡洛莱公司和荣钥公司的行为,涉嫌侵犯中创文旅著作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对于网友和中创文旅的质疑,荣钥公司总经理王前表示,“百鸟朝凤”素材源自颐和园乐寿堂内的“百鸟朝凤”粤绣屏风,其制作方式是使用高清相机原封不动拍摄并通过设计软件描摹上色以及创作优化。该素材创作是以尊重文物原型为基础的图形复制行为,依据我国著作权法不构成侵权。

事实上,类似的著作权侵权纠纷在国内并不少见。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阮开欣介绍说,比较常见的一种情形是字体侵权纠纷,具有独创性的字体在我国可以作为美术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例如,北大方正诉周氏顺发公司侵权案中,被告在产品包装上使用了北大方正的倩体“五谷粗粮营养燕麦片”9个字,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为规避著作权侵权风险,阮开欣建议,企业在设计商业装潢时应当具有一定的著作权保护意识。如果需要使用他人的美术作品,应当查清作品的权属并提前获得授权。如果委托第三方设计公司进行商业装潢的设计,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著作权侵权的责任和风险承担。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景健表示,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可能构成侵权行为。如果商品包装是委托第三方设计的,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责任主体。但由于合同具有相对性,所以如果发生纠纷,即便约定了责任主体,企业作为委托方和使用方,仍然要面对应诉、负面舆论等压力。如果合同约定由设计方承担责任,企业可以向设计方追偿。可见,企业不能因为委托了第三方就失去风险意识,仍然要对设计思路、设计过程、制作素材等进行有必要的把控。 (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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