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先后八次扩大小微企业优惠实施范围 加大税收扶持力度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张海粟
“近年来,国家高度关注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近日,河北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的贾栋在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讲座上说,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享受20%的优惠税率。2010年开始,在税率优惠基础上,国家出台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实际税率只有10%。至今,我国已先后8次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持续加大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扶持力度。
小型微利企业是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和创新的重要源泉,对于促进经济增长、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创业创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今年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小微企业推出一批新的普惠性减税措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要加强对“呱呱坠地”新生者的扶持,让他们在公平竞争中搏击壮大,可以形成示范效应,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此次对小型微利企业推出一批新的减税措施,突出了普惠性、实质性特点,进一步放宽享受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贾栋说,年应纳税所得额由1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从业人数统一提高到300人、资产总额扩大到5000万元,并且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不再具体区分工业企业或其他企业,所有企业统一标准。同时引入了超额累进的计算方法,即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超过1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此外,预缴申报时对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按照当年季度申报情况判断,不再结合上一纳税年度进行考量。按照现行规定,企业应当每个季度判断一次其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
为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进行了修订。在填报预缴申报表时,企业应当重点关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关注应纳税所得额和减免所得税额两个项目的填报。应纳税所得额是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和分档适用不同政策的最主要指标,减免所得税额是指企业按照法定税率和享受普惠性优惠税率的差额。
二是关注预缴申报表中新增“按季度填报信息”部分有关项目的填报。对于查账征收企业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企业,按季度预缴的,应在申报预缴当季度税款时,填报“按季度填报信息”的全部项目;按月度预缴的,仅在申报预缴当季度最后一个月的税款时,填报“按季度填报信息”的全部项目。“按季度填报信息”中的小型微利企业项目,是对企业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结果的展示。
对于小微优惠和其他优惠叠加的情况,贾栋提醒要分情况对待。税法规定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有多种税收优惠政策,财税文件也规定了各项优惠同时符合的可以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同时享受免税收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加速折旧、一次性扣除等政策。但是小型微利企业同时符合税率减免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优惠税率15%,或所得额减免如农林牧渔项目、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节能节水项目时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