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贸促会举办“一带一路”云寰印度洋经贸投资促进合作系列讲座
加强商法研究 护航区域经贸合作
来源:中国贸易报
日前,由云南省贸促会主办的第73期“一带一路”云寰印度洋经贸投资促进合作系列讲座在昆明举办。本次讲座以“美国《统一商法典》的创新与成就兼论其对中国立法和对美贸易的启示”为主题,邀请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原院长、著名国际商法专家吴兴光教授前来授课。云南省贸促会党组书记刘琪琳,党组副书记、会长刘光溪以及省贸促会和云南国际商会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来自云南省有关单位、企业、律所及多所高校100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
吴兴光围绕美国《统一商法典》的主要创新、主要成就及对中国的启示三大方面,结合具体案例,阐释了复杂难懂的法律术语,提出了具有前瞻性的意见,并以国际货物买卖实用性较强的具体事宜论述了当前我国对美贸易带来的启示。
刘光溪就本次讲座向吴兴光提出两个问题。第一,随着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快,中国是否有必要制定自己的商法典;第二,云南有着特殊的地理位置,按照习总书记的指示,云南要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云南省贸促会也正在积极建设区域性商法服务中心,希望法学专家为云南省贸促会的商事法律建设支支招,找寻突破口。对此,吴兴光表示,中国要制定自己的商法典还需要时间的积累,但前景广阔,未来光明。对于如何建设区域性商法服务中心,他认为,云南的商事法律建设不能故步自封,应该走自己的路,应针对自身特点制定一套真正适合自身发展的方式。可以考虑建立昆明国际商事调解仲裁中心,通过与高校合作,与周边国家法律专家一起制定区域性的商事调解仲裁规则,但应注意摒弃时间长、程序复杂的缺点,以“短、平、快”为方式,用最快捷、方便的法律服务,为促进区域贸易投资合作保驾护航。
云南省地处中国西南边陲,拥有连接“三亚”(东亚、东南亚、南亚),肩挑“两洋”(太平洋、印度洋)的优越地理区位。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希望云南努力成为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 同年8月《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建设区域性国际经济贸易中心、科技创新中心、金融服务中心、人文交流中心四项任务。2018年6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支持具备条件、在国际上享有良好声誉的国内仲裁机构、国内调解机构开展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仲裁和国际商事调解服务。
经贸合作,法律先行,法律与各行各业息息相关,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法律支持,云南在建设区域性国际经济贸易中心、科技创新中心、金融服务中心、人文交流中心的同时,也需要建设配套的区域性法律服务中心。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澜湄合作和辐射中心建设的推进以及贸易投资的不断发展,商事纠纷的发生在所难免,云南应当建立法律法规咨询及纠纷预防和解决的区域性法律服务中心,为政府、企业开展经济贸易投资活动保驾护航。
本次讲座专家授课和现场互动气氛活跃,讨论热烈,与会者纷纷表示,本次讲座开的很合时宜,受益匪浅,希望云南省贸促会能持续举办系列讲座。
据悉,云南省贸促会将对澜湄合作与昆明区域性国际商法调仲规则与服务机制进行专题研究,并积极探讨建立昆明国际商事调解仲裁中心,用“短、平、快”的法律服务,为区域贸易投资合作保驾护航。(徐彦飞)